新竹違建燒死小姐妹,公務員是否有業務過失致死的問題

頂樓違建害死人

為什麼政府不處理
可以抓公務員去關嗎

違建不得緩拆
法律明文規定

那棟樓在某些人眼裡也變成兇宅
當初上法院打拆屋還地官司或許可以避開悲劇

此案曾上上法院告公共危險勝訴
為什麼還存在
司法真的處理公共危險了嗎
2014-12-19 22:30 發佈

扣西雄 wrote:
頂樓違建害死人為什麼...(恕刪)


這跟台灣的黑心食品一樣

第一, 是黑心廠商

其次, 才是政府把關不力

只是, 這件事的結果是害到自己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更該抓去關的是民代.幫民眾關說.刪拆違建預算.自私的屋主更該重罰,無擔當的主管與無能為力的基層公務員.等著被當替死鬼替民代跟高官檔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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