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前輩:
我們家社區式集合式住宅,有一個共同的資源回收場。垃圾和資源回收委託民間業者辦理,根據財務報表,我們社區每期都有收到業者的回饋金。最近我在丟塑膠回收品的時候,被告知只能丟寶特瓶,其他塑膠類製品,像是塑膠盤塑膠餅乾盒他都不願意收。但是那些塑膠製品都有可回收字樣。
我側面了解是因為政府補助回收是以寶特瓶數量計價?所以他們就不願意多收其他塑膠製品,因為沒補助。請問我打聽到的消息是否正確?如果是,這也太過分了吧!我應該去哪裡投訴這個業者呢?
可能無解...
其實您點出一個很重要又很矛盾的問題...
業者收了您認為的"垃圾"(實際上仍有價值),變賣之後,部分轉成回饋金,看起來很像是私法領域裡面的買賣....
回收為什麼要做?
以環境保護來說,有好處..
但大多數資源回收業者是因為有利可圖(可能是糊口,這裡不討論、無歧視意圖)
既然已無利可圖!站在他的角度,為什麼要接受您片面賣買呢?(您想賣!他不收,這種賣買好像也不會成立)
矛盾點在於:
社區住戶因為它是垃圾,所以想要丟,丟了不可惜!又恰好有錢回饋,何樂而不為
回收業者不是這樣子想:他想的是:"我出了勞力替你們解決您們不要的垃圾"所以收取部分的金錢是很合理的!
基本上,個人覺得是買賣...
應該無解...
勤勞點丟垃圾車回收車,畢竟,我們都是有繳稅請政府做清潔的...
個人見解...
寧可錢入公庫,也不要給私人回收
因為、回收物給清潔隊,若有價值回收,仍會回到公庫,最後用在人民身上...

icesysop wrote:
請問各位前輩:我們家...(恕刪)
icesysop wrote:
告知只能丟寶特瓶,其他塑膠類製品,
像是塑膠盤塑膠餅乾盒他都不願意收。
但是那些塑膠製品都有可回收字樣。
我側面了解是因為政府補助回收是以寶特瓶數量計價?
所以他們就不願意多收其他塑膠製品,因為沒補助。
請問我打聽到的消息是否正確?
如果是,這也太過分了吧!
我應該去哪裡投訴這個業者呢?...(恕刪)
我的了解,補助已取消了,有錯請指正
塑膠製品,有些一複合式材質
有幸認識有在做政府標案回收商
從清潔隊標回來的,已經過整理後
無法回收再利用,或則處理費用高於利潤,都會直接進焚化爐
我建議,你就跟你社區配合業者詢問清楚
那些不收,不收的再交給清潔隊回收
有收的繼續交給業者換取回饋金
有收其他塑膠不要直接跟寶特瓶直接混雜在一起,做好分類
我相信業者會收的,除非,社區談合約中有限制只收寶特瓶
icesysop wrote:
請問各位前輩:我們家...(恕刪)
先給個觀念,這類型的資源回收業者,舉凡"紙.寶特瓶.塑膠罐.玻璃罐...除了金屬類!
回收不是因為它本身的價值,而是推行垃圾減量,資源回收政策,進而成立回收基金.
回收基金的來源不是您繳的稅也不是政府的錢,是輸入.製造業者生產或進口產品繳交的稅金.
還記得當初寶特瓶1支5元後來2元,最後便秤重就這原因!
首先您需要先把合約翻出來看一下,是否有明白列出委託業者"需負責"收受哪些項目?
若無明細那就很有爭議,法規裡沒有規定清除業者必須收受哪些項目,只有規定可以收受哪些項目.
所以你們只能照合約走,又或者再找一家清除業者...
最下策就是寶特瓶給鄉市鎮清潔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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