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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問題

戶籍問題


家人讓沒有在家裡的人,入戶籍

這沒住家裡的人,有相關信件,就寄來家裡

增加麻煩及困惱

要怎麼處理
2014-10-02 10:0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戶籍問題

andy52017 wrote:
戶籍問題 家人讓沒有...(恕刪)

信件退回去就好了,因為你也沒有辦法要求寄件者更改地址。
要是警察不定時來查戶口也還好,要是討債集團的來幾次保證你受不了。
信件退回去就好了 但戶籍就在這,要退去哪?

哪個政府單位 就退到那嗎?

討債集團會找到戶籍地?

andy52017 wrote:
信件退回去就好了 但...(恕刪)


拿著戶籍謄本.去戶政所跟他說.遷出去

遷到哪就不用去管了,就跟他說這人不在這




andy52017 wrote:
戶籍問題 家人讓沒有...(恕刪)


不是吧~這種事情就從源頭去解決啊
直接跟入戶籍的人說 要他把住址改掉
如果你不認識 就看家人是誰讓他入籍的
要他去協調好啊~

退信,源頭不解決信退不完的
ikarifaye wrote:
拿著戶籍謄本.去戶政...(恕刪)


不是一句你說遷出去就可以的
今年七月份時因為換屋且原來房屋也賣掉了
就將戶籍遷到現居的房屋來..
結果戶政人員說還有一位與妳們無血緣關係的人在這戶口裡
我問是誰...這位戶政人員竟然回我說個資法所以不能跟我透露
我很想回說不用拿雞毛當令箭,個資法不要無限上綱
(你不講出來,我怎麼知道是誰)

只跟我透露姓甚麼
我當場回覆說我已經拿房屋所有權狀給你看了
證明我是屋主,其他不相干人等一律遷出去

戶政人員說依法我們會想辦法通知這個人請他來遷出去
如果找不到人就會通報警察單位來找人
兩個月後如果還不遷出去,會再給一個月時間辦理
三個月都沒有動作就會強制遷到戶政單位,且每日開罰

我這是七月中遇到的...算一算要到十月才會強制動作
而這位是前女屋主的父親...有請仲介連絡前女屋主
她表示她父親去尼泊爾修行無法聯絡到
要等到九月份才會返台

此時社區警衛表示說常常有警政單位或法務單位以及稅務單位
寄信給前女屋主的父親

警衛阿伯說應該不是出國吧

此時案情大白...原來是出國深造了,還好不姓謝
不然我還以為豬哥亮的戶籍在我家勒

PS:遷完戶籍隔週來了三個警察,問我話的是位女警
就是來找這個人...我只好回聽說去尼泊爾了







andy52017 wrote:
信件退回去就好了 但...(恕刪)


信件上就註明 "此人並未居住在此,退回寄件者",然後直接丟入郵筒就好了。
怕麻煩的是法院的掛號信,如果無人簽收,郵差會在信箱上面貼一張行政文書領取通知,要收件者去郵局或是警察局領取。

討債集團怎麼不會找到戶籍?借錢的時候身分證上面就有戶籍地址了。
家人??
所以是你的親人嗎??

還是你不是屋主或戶長??

總知道是誰 才有辦法要怎麼處理!!
如果是親人 那應該好處理
除非失聯了!!


信件部分
平信請郵差一律退回去 他不主動退 你就隔陣子再一起退
郵差應該會說 他按規定辦事 你就幫忙退!!
一般掛號 就請管理員不收 就好!!
行政法院文件 更好處理 交代管理員 不是本人一律不收
管理員更不會白目 還收 收了 你不要簽收較好 就叫他退!!

再來 就是請戶長去把他 強制遷出你們戶口!!
一個家 有兩個戶長

那個不住在這得,有認識,交情不好,沒聯繫, 是在另一個戶長下

那我屋主可以直接請戶政把他遷出去嗎? 合法下

還是要另一個戶長(在他戶下)同意?
andy52017 wrote:
一個家 有兩個戶長
那個不住在這得,有認識,交情不好,沒聯繫, 是在另一個戶長下
那我屋主可以直接請戶政把他遷出去嗎? 合法下
還是要另一個戶長(在他戶下)同意?

這樣應該有兩本戶口名簿,房屋所有權人是可以到戶政事務所要求將另一本戶口名簿全部遷出,這是確定沒有疑義的,但只將另一本戶口名簿內某人強制遷出,是否需要該戶長一起出面辦理,這就要問戶政事務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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