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 你們好!!
事情原因是這樣的
我們家(公寓)一直以來都沒有漏水問題 住了9年
在最近兩年 隔壁棟4樓 來了一位投資客
他們把20年以上老舊公寓 改建成套房 (4間衛浴)
自從他們改建了套房 我們的臥房 就會開始有水滲過來
住了九年的3樓住戶都沒有反應 在今年的5月 卻開始反映他們家漏水 是我們家的問題
隔壁樓的3樓 也反映他們家漏水
因為我們一直以來都沒有人來反映我們漏水 之後投資客來 就開始有人反映漏水
但是他們不懷疑是投資客動工 導致漏水
你想想 投資客一直打地鑽 一直打 會不會影響管路!?
然後投資客又一直說 我裝修過了 怎會是我們漏水 後來變成3家對付1家
他們強迫我們要動工 不然要告我們
可是投資客又用了很齷齪的手段 他先逼我們動工 私底下請裝修公司 告我們!!
PS:他的做法給我感覺就是 反正你們做了就代表你們承認漏水 不然你們幹嘛要做!?
這招 真的好X
我們之後花了11萬做衛浴動工 是裝修(有含防水工程)
動工後 有要求他們寫 協議書 >可是他們三家不同意簽暑 內容是(漏水的責任釐清)
期間 我們也有打電話給投資客 可是他電話都拒接 或是裝做不在
全權都由裝修公司出面協調
在送傳票的期間 我媽媽出國 (房子是她名下)
後來接到通知 才知道 法院傳我們五次了 我們根本就不知道裝修公司會告我們
一上法庭 法官就一直在指責我們 給我們感覺就是 [怎樣!? 我們心虛喔 不敢上法庭?]
一直一面倒向裝修公司 一點辯解機會都沒有!!
期間有問法官說 老舊公寓可以整成套房嗎!?
法官說: 這不干我的事 這是你們之間的事!!
PS:有點感覺 法官有收他們的紅包 連查都不查 直接撇清問題
案子緣由:不給裝修公司 進去工程
PS:我們哪不給他們工程 重點是你要修繕 口氣又這麼差 又侵門踏戶來我家 照相機喀嚓喀嚓的響
而且我們也有請師傅來動工了 又不是沒有請!!
現在裝修公司它們要求償我們新台幣30萬元 說是賠償費用
請問一下版友們 之後我們要如何處理呢!?
jimkeiray wrote:
(恕刪)
期間有問法官說 老舊公寓可以整成套房嗎!?
法官說: 這不干我的事 這是你們之間的事!! ...(恕刪)
也許你很氣憤,但有一句話叫做[就事論事],他把公寓整修套房成還是把公寓拆光都跟法院無關,看起來你們上法院的原因是漏水,你需要跟法官說明的是漏水的關聯,而不是說對方的人品多糟。
還有漏水的證據,[實際漏水在哪裡?],應該在你家吧?,你需要拿出因為投資客導致漏水的證據,而不是直接懷疑而說一定是他們。
還有,你叫其他人簽的漏水責任的協議書到底是什麼?看起來漏水的是你家,其他三戶(我沒想錯的話,應該有三戶吧?)的損失是向你求償沒錯,而你應該在證明投資客的問題後向投資客求償那些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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