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小弟家中在一段時間之前添購了一部新的摩托車,平常都在台北縣騎乘,只有在寒暑假才會運回家中。
我們社區內的停車格空間還算寬裕,車子停到停車格底部後(底部連接到其他車位的屁股,不會有車輛進出)前面有停放兩部機車的空間。
近日將車子運回家中後,被貼了紙條,上面寫:你的摩托車停放於前面造成對面車進出時的困擾,請將機車牽離,謝謝。我們拿著紙條去詢問警衛先生,他和我們說我們可以在管委會開會時提出,於是我和家人就在開會時前去詢問。
到現場詢問時發現車子是一個委員的(有看過他開那部車,加上他的態度有點惹人厭

我們當然拒絕了,因為在換車位前(當時並未被投訴一位兩停),大約是剛買新機車的一個禮拜後,車子的儀表板上就被人用不知道什麼刮了一個大叉叉(沒得罪人,且是停在最尾端角落處未擋到人)
我們很生氣地請警衛先生處理,他要我們自己看錄影帶,因為沒直接照到角落處的監視器,只能找有沒有無故去角落的可疑人士,但是大樓的監視系統很爛,快轉到最快也是一秒一秒動,也不能直接跳時間,無奈之下只好作罷,管委會說算我們自己倒楣,要我們祈禱下次抽車位抽到好一點的位置(能被監視器照到的位置),事情就不了了之了(當時未想到報警)。
回到現在,好不容易有直接照到機車上的監視器了,至少有個嚇阻作用,我們當然不願意把車停到沒有監視器的後面,而該委員便揚言要增設社區管理條例:車位不得停放機車。(原本並沒有這條規定)
請問他說了就算嗎?還是增設條例需要全體住戶的同意呢@@?(大樓內許多住戶都是一格停一汽車和一機車,且停得比我們還靠外,我們盡量靠內側,車位的白線內在機車前還有多出一台機車的空位,沒被貼紙條的人是因為沒停在這位委員的對面。)請各位大大幫我解惑,我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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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照片


一二張為社區內機車停放汽車格內情形,大部分人都有此需求,故都互相尊重。
此為我們停車位停放機車之情形,汽車其實還能再後退一些,但怕造成後面鄰居的困擾(後面車位的屁股緊鄰我們車位,會靠他們比較近)

此為我們與對面車間的距離,比一輛汽車的長度還長非常多

此為對面車輛停放的方式,留得空間比我們還少......

此為我機車上面的X 悲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