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刪 嗚嗚嗚嗚嗚嗚嗚嗚

dns1006 wrote:
(火大文)話說小弟女友在三重租屋,
因為是老舊公寓,
沒有信箱更沒有管理員,
信件一般集中在樓梯的小空間。
有沒有信件都是靠緣分去感應收取;
6/30女友出門前正好看到有信件寄來,趕著上班也就沒有先拿走,
隔兩天(7/2)想到特地下樓查看卻找不到,
剛好遇到房東的代理人—一個阿桑,
負責打掃等等瑣事。
跟女友說信件都丟掉啦,誰叫妳們那麼久不拿走的屁話,女友當下無言只能跟我哭訴,
聽完小弟整個火大打去罵人,
阿桑竟然理直氣壯說兩個禮拜不拿就丟,不然你要怎樣?
小弟反駁妳們憑甚麼丟私人信件?
合約有說嗎?
阿桑:我是收起來,跟丟掉不一樣。
但重點就是已經丟了,
然後開始東扯西扯鬼打牆的屁話。
我只想問憑甚麼亂丟還敢這種態度?
租客信件不值錢?
阿桑理路不清跟她吵架滿不爽也很累,
還扯到問我你很有錢嗎?(干妳什麼事)
還說上禮拜兩個人打來跟她吵架她也沒有輸...
嘖嘖,只能說得罪房客
真的對妳們完全沒有好處。
逃生路線完全0,
五層樓大概擠了30幾戶,
要不要請人來查稅?
我家也是有幾戶在出租,
只是老母規定不能養狗,
只好委屈女友了。
老母對房客都很好,
因為我們懂對房客差自己是沒有任何好處的。
請好自為之囉,房東(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