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社區管委會出席費問題,以我社區為例,支領金額是由管委會決定,並經過住戶大會表決過半同意,管理委員每月支領出席費,主委2K,其他委員1K,並且要以實際出席會議才可支領,雖然是這樣但是住戶多半不願意擔任委員,因為委員工作多半吃力不討好,因此去年開始改由各住戶輪流擔任,也可支領出席費,給你參考。jchsu wrote:今年本社須區權人大會...(恕刪) jchsu wrote:請教先進 , 貴社區...(恕刪)
只要是跟錢有關就是先看社區的財務管理辦法如果有授權管委會可動用額度權限且沒有相關限制條件管委會自然可以在授予的權限內自行決議是否給出席費住戶若是覺得不妥或是覺得有自肥的感覺可先與各自選出的委員溝通請他在管委會議中投反對票若是否決失敗,可再於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中提案表決(或是聯署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針對該案投票予以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