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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沒有品的住戶在公共空間堆放東西合法?

遇到沒有品的住戶在公共空間堆放東西合法?
超扯的說真的惡質鄰居!身為委員第一次擔任!菜鳥
我也不好意識管委會公開說(有請物管去講)
對方還是死皮賴臉的一直放!一層樓有四戶!有三戶都是一起同時買的掛不同人姓名!但是也不可以因為這樣在公共區放置東西!而且又是主要路線!這也太誇張了

01想請問是否有法令可以處理?
02公共空間放置位子也是逃生梯的前方?這因該是不行!
而且對方超級皮!也沒品!
還特別是在臺灣收起來的公司TESCO超市的籃子
(還不知道是不是偷來的!這間公司都被收購還有這樣東西!)就很明顯看出來人品太誇張)
遇到沒有品的住戶在公共空間堆放東西合法?


19:第二十二條 住戶應遵守之事項
七、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 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但開放空間及退縮空地,在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範圍內,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供營業使用;防空避難設備,得為原核准範圍之使用;其兼作停車空間使用者,得依法供公共收費停車使用。

這因該沒有錯吧?!
2014-05-23 19:14 發佈

WEISON96 wrote:
遇到沒有品的住戶在公...(恕刪)


你先搞清楚你們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裡的公共空間定義

你講得法條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裡面的嗎?

WEISON96 wrote:
遇到沒有品的住戶在公...(恕刪)


我們社區是消防來檢查,已提出缺失,限期改善,月底來查,沒改開單
自己家門以外的空間都是公共空間,不能放私人物品

樓主可比照辦理,請消防開出缺失,管委會提出書面要住戶配合改善
我們社區是消防來檢查,已提出缺失,限期改善,月底來查,沒改開單
自己家門以外的空間都是公共空間,不能放私人物品

樓主可比照辦理,請消防開出缺失,管委會提出書面要住戶配合改善

大大很久才回復您!
您是請消防來檢查提出缺斯限期改善,月底來查,沒改開單
自己家門以外的空間都是公共空間,不能放私人物品

確定可以啊!恩
請管委會處理,消防法規他就違反了,遇到很皮旳真是會很麻煩
感覺還好吧,我們這裡更恐怖,簡直像是私人儲存室
可能是廉價大樓,品質也不能要求太多,又快二十年了...

WEISON96 wrote:
我們社區是消防來檢查...(恕刪)


公告是說消防要來檢查

但在檢查前,管委會很聰明,先來個公告
"預計幾月幾日請人力派遣公司先來整理,所產生費用由堆放雜物住戶負擔"
這讓隱藏版的住戶開始自己收了一些雜物,這就是人啊..

人一多問題多,又住在一社區,門關起來他最大
管委會也是要花很多心力跟違規住戶鬥智..

miket5 wrote:
公告是說消防要來檢查...(恕刪)

說真得是沒有錯!
更何況是個委員還這樣擺設太誇張
雖然有公寓大廈條例, 但遇到不講理的住戶, 還是很難搞

我們大樓是在區權會上住戶提出公共空間及停車場不得放任何個人物品, 所以連門口腳踏墊都被清掉了, 地下室車位也不能放腳踏車, 球具等物品, 違者物管開單警告

大致上是ok, 真不行再用消防法規來
停車場不得放任何個人物品,
如果他還是放呢?能怎麼辦
停車場跟消防法規並沒有抵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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