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專業:共用牆壁漏水,修繕費可否共同分攤

求教各位:
小弟房子為華廈樓中樓,屋齡12年,
我二樓浴室緊鄰隔壁(同為樓中樓)樓梯間牆壁(共用牆壁)
二年來隔壁牆壁會有潮濕現象,對方要求修繕
需打開浴室地板重新做防水層工程
其修繕費用可以要求對方共同分攤嗎?
...............................
為何我想要求對方共同分攤,原因如下:

對方是第二任屋主,約在三、四年前,大興土木,改建成違建,期間敲敲打打
歷時二個多個月,完工後過一陣子,被檢舉(先聲明不是我方喔),
拆猜大隊又來敲敲打打拆掉。

小弟個人想法:如此二次大力施工難道不會影響房屋結構嗎?
會不會因施工造成牆壁裂縫,進而滲水,
第一任屋主居住多年,從沒提過滲水現象。

期間有二次修繕:
第一次請工程行會同對方查堪,說是浴缸溢流孔問題,已修繕。
第二次對方直接告知說浴室地板接縫需填補,也做了。
昨天到調解委員會又說防水層年久老化,需整個打掉重做,
費用全部我方要負,而且還要負擔他的整修及損失。
不然要直接提告上法院。

小弟想請教各方意見,我作法正確嗎?還是只要隔壁滲水,
我方就必須概括承受!小弟虛心領教,感激各位!







2014-04-03 9:30 發佈
東說東有理,西說西有理,法院一切看證據,但要找認證的土木業或技師,花一筆小錢先,官司打贏再討回來.

eheart wrote:
東說東有理,西說西有...(恕刪)

還需要提出鑑定喔,那就越來越複雜了

minyna wrote:
求教各位:小弟房子為...(恕刪)

你是浴室他是樓梯間,所以,水應該是你滲過去的.
是這樣嗎?
是這樣沒錯。但我是想前因後果,他違建才破壞牆面結構
以致滲水
我覺得你家的費用應該是自己要負擔,對方家的可以談談看是不是對方自己負擔就好,畢竟隔壁整修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這來說說不過去啦。
你自己家你負責,對方家請他負責,他不滿意就上法院,看算誰的責任

minyna wrote:
小弟個人想法:如此二次大力施工難道不會影響房屋結構嗎?


minyna wrote:
但我是想前因後果,他違建才破壞牆面結構以致滲水


就算事實正如你所想的,但法官的判定是依靠手邊的證據,並不是你的想法,即使你肯花錢請結構技師來鑑定,結構技師有辦法明確肯定造成你家浴室防水層破裂的原因是鄰居三ˋ四年前整修所致,而不是之後的地震所造成呢?

船過水無痕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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