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一下H2集合住宅可以設立公司嗎?



請問一下 H2集合式住宅 可以設立公司嗎?

建商當初是申請1F為事務所 2F~12F是住宅

想請問可以設立嗎?


如果不行為何有公司可以設立成功?


如果多數住戶想社區單純一點不想設立公司的話,管委會可以管嗎?


請各位專家告知或提供高見 ~
2014-03-14 11:27 發佈
方才查了H2的使用項目
H2類組之下列使用項目:
住宅、民宿、集合住宅、公寓、小型安養機構、小型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小型社區復健中心、小型康復之家

變更作為下列一定規模以下之類組使用項目者,得免辦理使用執照變更
一、地面第二層以下至地下第一層以上(得含夾層),面積未達三百平方公尺而變更作為G3類組中之下列使用項目:
理髮場所、按摩場所、美容院、餐廳、一般咖啡館(廳、店)(無服務生陪侍)、飲茶(茶藝館)(服務生陪侍)。
二、面積未達五百平方公尺而變更作為G2、G3或H2類組中之下列使用項目:
票券金融機構、一般事務所、自由職業事務所、辦公室、旅遊及運輸業之辦公室、投資顧問業辦公室、有線電視及廣播電台除攝影棚外之其他用途場所、K書中心、小說漫畫出租中心、捐血中心、醫事技術機構、診所、洗衣店、店舖、一般零售場所、日常用品零售場所、住宅、民宿、集合住宅。
三、左列H2類組中之使用項目,除住宅、民宿、集合住宅或公寓之使用項目外,得相互變更使用。


看來想單純應該是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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