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遇到這種買方要怎麼處理比較好

小弟三月前賣了一間三十年的舊公寓給一位小姐

原本都相安無事

最近突然找我,說要處理浴室漏水的問題

一開始是覺得很奇怪,我自住四年多浴室都沒漏水

怎麼會現在突然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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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現場,只她跟一位她找的水電師傅

水電師傅說浴室外牆下緣油漆顏色跟其他地方都不太一樣

這就代表有點滲水

然後又說這個不處理以後一定會漏水

新的買家裝潢下去因為漏水導致裝潢受損到時候賠更多,得不償失

但是在我居住期間每日正常使用該浴室盥洗(我洗澡比一般人久,20分以上)

都沒有發生漏水導致影響生活情形

浴室外牆油漆也沒有剝落

所以雙方在現場並沒有達成共識

因為我認為不用修

最後那位小姐就直接叫水電師傅把名片給我,要我自己跟師傅談處理費用...

目前估起來大約是兩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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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側面得知那位小姐向我買了之後馬上轉手賣掉賺了一百多萬

她找那位水電來做室內舊物件拆除、油漆的工程

浴室不知道是不是原本就在計劃之內

所以想請教各位

這老公寓浴室用久了是一定會漏水沒錯,但像這種還沒發生或者說正常使用下根本不會有影響的情形

有需要做預防性的防水工程嗎? 他們並不是要整間打掉重做,只是要做防水補強

後來我得知她馬上轉手賣掉的消息

讓我覺得整件事情就是新買方要求那位小姐要做室內整理

所以為了省點錢回頭來魯洨六個月保固期要我出錢...

想當初賣她的時候新買一年多的電視、電冰箱、洗衣機、冷氣都阿莎力直接送了...

現在回頭跟我魯這個...其盟子不爽

當然兩萬塊小錢,或許可以花錢消災

問題是花了這兩萬我覺得也不可能根治

以後要是又有問題要找我不就多花這兩萬

以上這種情況怎麼處理比較好呢?
2013-12-02 9:0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買方
當初賣房的時候,契約書還留著嗎?

一般來說交屋給她的時候,一定會請她仔細點交房子的現況

契約書裡面也寫明"依現況交屋"

老公寓漏水問題是無法避免,交屋的時候她沒看到的,其實要不要理她就看你了

買賣的時候雙方也應該會有共識。

我是認為如果當初在交屋的時候她有提到的地方,該修的我就會修。

交屋之後像那種拆開浴缸才看得到的地方,那只能請她自己處理了。

更何況現在也沒有漏水現象,她只是預防。

如果契約寫明的是現況交屋,那這種保固真的沒必要幫她做。

但如果是海砂屋或是幅射屋那種的又另當別論喔,那種不處理會被告的。
老舊公寓 一經 室內整修 拆除 就有可能因為震動 而讓本來不漏水處變成會漏水 此點如果你確定他已有經過拆除 電錘破壞過 那你可以不理他的

那屬於 他自己整修的損壞了
true_asasin wrote:
小弟三月前賣了一間三...(恕刪)
jen
true_asasin wrote:
後來側面得知那位小姐向我買了之後馬上轉手賣掉賺了一百多萬


她都賣掉了,要拿甚麼身份來跟你討(公堂上)

難不成她房子不賣了(不賺那一百多萬+賠違約金),跟你去公堂上討那2萬塊?

這種人只是想討別人便宜而已,甩都不用甩她(電話都不要接)
更何況現在也沒有漏水現象,她只是預防。

那你就不用負責在保固範圍內啊,因為目前沒有漏水,她要怎麼搞是她的事,明擺著你不須為此事負責,若她不滿請她到法院維護她覺得她應有的權力,但你要做的就是把當初的合約書好好收好,到時到法院才有依據,最好是把她通知她要預防漏水的部分日期、地點都清楚的留下證據,現在這種厚臉皮的人真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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