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有一房子在四樓,因為裝潢需求,要更換給水主幹管,需要經過五樓外牆,但五樓的屋主強烈反對,畢竟是舊公寓,沒有管道間,也只能走外牆明管,連走橫向後從與鄰戶的共用壁下來也不行,相信頂樓的使用權是大家的,我們只是要整理自家的屋況,五樓有何權利可以要求我們不能如此。若是我們硬做,有任何法律上的不妥嗎?五樓也禁止我們的施工人員上樓,講到這就很想上去"好好談談"
給水管從頂樓走公共牆面下來4樓 應該不犯法吧??現今很多人裝璜自家的房屋都是這樣給水管經過5F外牆時 不要釘固定水管的 n 形釘就好啦!!! 以不破壞5F外牆為原則pony5438 wrote:目前我有一房子在四樓...(恕刪) pony5438 wrote:目前我有一房子在四樓...(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