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老舊公寓已經30餘年,於今年9月底開始施作舊屋翻新的工程,
當然施作的部分都是以內部裝潢為主,然後把舊有的前陽台設計更改成
客廳及房間的一部分,因為是老舊公寓所以陽台並不是外凸的形式,因
此我們只是在舊有陽台的女兒牆上加裝窗戶,然而今天家中收到掛號,
被檢舉有違建,小弟完全想不出哪裡有違建,且整棟公寓我們並不是唯
一這樣施作,所以想請問懂得這方面的大大們能為我解惑,及之後該如
何處理。
檢舉人會收到以報拆除違章公文(不可在檢舉!!!)->開版大快樂使用違章XD
P.S必須是~非重大違章茄無公共危險才可 你可以自行去查詢你該縣市的排隊拆除違章有幾件(通常一般違建都是幾10萬件)排到你都不知道民國幾年了!!!若干年後~既成事實違建又不拆了(就像現在謀些違章鐵皮屋.......)要更詳細過程如:(要蓋違章前自己先報違章~這樣能自行控制施工成本(鐵皮屋只上1之樑)->D日案件成立即刻停工-->繳罰鍰自行拆違建(把梁卸下)D日內改善-->案件消除-->趕快施工(上樑貼鐵皮D日內)--->又被檢舉XD-->以成違章(非重大違章)--->排入拆除(等拆除大隊N年後)~) 前提你要有錢~錢的力量決定你違章的存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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