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他人露台還振振有詞的公務員

買的房子(18年中古屋,12樓)有一個五坪的露台,是登記在權狀內有產權的露台,非公設。13樓一個交通部公務員屋主多年前把他的冷氣室外機牽到這個露台的內牆(露台內將露台分成兩半的一道牆)。我今年成為新屋主後,叫他搬走,他卻不承認這個露台是我的土地(權狀,平面丈量圖都明確顯示是我的土地,他也看過,只是在裝死),並說前屋主同意他放冷氣室外機,還說他是前主委啥的想壓我,並惡人先告狀說敢動他的冷氣,告我故意毀損
我已寄出存證信函,並且遞交侵占土地及妨害隱私告訴(他還架一個監視器,在13樓監視這個冷氣室外機跟露台,也是多年前架設)。我想要打官司移走這台冷氣,這個不要臉的公務員比我強多了,一定會用法律法院磨死我
我想說的是,我不會等法院判決,等我的冷氣裝潢要上了,我就會自已拆了他的冷氣,全程錄影,儘量不破壞為原則。除了這麼做以外,我要怎麼保護自已(別叫我走法律移走他的冷氣,那剛好中了他的道)

--------------------------------------------------------------------------------
謝謝大家,他今天打電話來說要搬了,白紙黑字要寫好。權益還是要自已爭取的
2013-10-19 1:19 發佈
產權獨立..又沒又問題
要打甚麼官司
直接叫警察..跟管委會..直接拆掉
順便告他..侵占..賠償
給他存證信跟他索取租金(還沒撤走期間)


找出該工誤員那個單位上班,請記者去訪問他跟其單位主管


找水果報訪問他冷氣是不是該拆了~
雖然對方是公務員,但這是私事不是公事,自己去吵就好了!

另外,大樓每戶分配到的土地才那一點點點....
應該是侵佔產權,並不是侵佔土地....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kindergartens wrote:
買的房子(18年中古...(恕刪)


一個交通部小官員,沒那種能力可以動搖法院
不要想太多了
是我就把它滅了...樓主你太好心了
kindergartens wrote:
買的房子(18年中古...(恕刪)
直接去她上班的地方拜訪

順便帶些""文宣""去

保證搞定他

寫電子信去行政院投訴,讓他考績丙等!

看他有沒有偷雞摸狗,再寫電子信去總統府投訴,讓他考績丙等!

丙等多幾次就會資遣。
18年前的房子,在建管處那邊不知道有沒有公用專用的示意圖。
有的話你幾乎就穩贏了。另外別用去別人機關那招來鬧,
你會這招別人也會去你的公司那邊鬧。你用私人的理由去鬧他,國家還是保障他工作。
但他用同樣一招去鬧你,你老闆能接受這個嗎?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