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人感覺很和善~她答應可以設戶籍及可以報稅~通通沒有問題。
上網爬了一下午的文章~
因為我的設籍及報稅~會導致房東的地價稅及房屋稅及所得稅增加~
租金特別寫明含稅。
但是路邊文具店賣的制式合約書中有一條~
第十六條:本件租屋之房屋稅及綜合所得稅等,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其增加
部分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不得異議。
乙方也就是小弟我。(承租人)
因為今天他給我看房屋稅單時。
我看到一大疊~我只知道我租的這一戶的這一層(3戶)都是她的~
其他層她好像也有。
這一棟大樓為地主跟建商合建。房東是地主。
那她的所得稅的級距萬一40%。那請付我的租金收入部份的所得稅~我不就暈倒了~
我沒報稅沒關係。(因為我是小規模營業人~帳面上收入不高~)
戶籍也可以遷回父母家~
但是房東又說國民應該誠實報稅~真的讓我迷惘了~
(據說她第一次出租給房客。小弟也是第一次租房子。兩方都是新手~)
有沒有大大可以告知小弟如何處理較圓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