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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已過戶,但買方要解約,有什麼要注意的?

我有一間透天售出
今年 8/14 第一次簽約
9/8 第二次簽約
9/15 買方帶父母來看房子
看的時候有提到是否有重新油漆
我說只有壁癌處理過的地方有漆過
其他地方沒有
買方有問是哪些地方
那之後有沒有漏水
我說上次颱風來的時候牆壁有滲水現象
颱風過後我已經再找師傅來處理
不過因為之後沒有颱風來
所以沒辦法測試成果
不過師傅有說若有問題他會負責

9/17 仲介連絡我
說買方有問題想當面跟我談
後來我們是9/18去談
主要就是漏水問題
買方說從來沒人告訴他們房子會漏水
因為仲介那邊的現況說明書漏水是勾:否

我說每家仲介來跟我簽約
我都有說房子有壁癌已經處理過了
所以他們都跟我說那就勾 否
老實說~這方面我並不是很懂
所以就照著勾
但買方說他們打電話去問消保官
只有曾漏水跟不曾漏水兩種
不管修不修就是有過

再來因為我還住房子裡
所以仲介帶看我都會跟著
我很坦白說~我是怕麻煩的人
就是為了怕日後有法律上的問題
所以我都會跟人說房子有璧癌~但修過了
不過買方堅持說我沒說
這個部份因為沒錄音可以做證~所以跳過
不過仲介那邊肯定是知道的

昨天談的場面或火爆就不贅述了
重點是帶看的銷售房仲推得一乾二淨
一直在玩文字遊戲
說帶看跟簽約的當下就是沒有漏(連店長都是這樣講 = = )
所以當然勾沒漏水
不過~
在上次颱風來之前~我也不知道會滲水
(因為本來就是掉漆而已)
雖然修過了
但買方堅持解約
我也同意了
因為買賣房子搞到這樣真的有夠煩的


我想問的重點是
目前房子已經過戶完了
只是還沒點交
這時候解約有什麼要注意的?
因為這是我人生的第一間房子
是因為有換屋需求才賣
很多東西我真的搞不清楚
請版上的大大給我意見~謝謝~
2013-09-19 14:0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買方

不兇的母老虎 wrote:
我有一間透天售出今年...(恕刪)


要解約
把他付的錢都沒收
房屋過回來
他能接受就解吧

黑羽斷翼 wrote:
要解約把他付的錢都沒...(恕刪)


但他們說這是仲介隱瞞房子有重大暇疵
他們有問過律師、消保官
說是可以的


仲介跟你簽約的時候有沒有請你在屋況說明書上簽名?
如果有,屋況說明書上沒註明漏水
那就變成你隱瞞重大瑕疵
如果有,屋況說明書有註明
那就是仲介隱瞞
所有相關衍伸費用應由房仲承受

如果沒簽,那就是大家再來揮

題外話,既然人家來看屋你都有說會漏水
那買方當初怎麼不知道?
曾經有個在空中飛翔的機會而我選擇降落 直到想再次拍動翅膀的時候卻已無力飛起 曾經的天空,現在只能仰望

龍隱牙 wrote:
仲介跟你簽約的時候有...(恕刪)


現況說明書是簽沒有
每個來找我簽的仲介我都有說有璧癌~已經處理過了
他們一致的反應就是說那勾沒有
我並沒有隱瞞
我不是房屋專家
璧癌跟漏水對我來說是兩回事
因為我的牆壁本來就是掉漆
並沒有滲水進來
我一直以為有水流進來才叫漏水
是這次的事情
我才知道壁癌跟漏水的意思一樣


而且我就是怕日後灰不清
所以有人看房我都會說房子有璧癌處裡過
但這組買方說我沒說
當下沒錄音~又已經那麼久了
這個部份真的是沒辦法舉證


再來
上次颱風後我發現牆璧有溼溼的痕跡
面跡不大我也立即請師傅來處理
同時也有知會仲介


目前仲介公司是同意他們會負責相關費用
我已經付出去的是代書費、仲介費、土地增值稅
還有沒有什麼要注意的?

不兇的母老虎 wrote:
我有一間透天售出今年...(恕刪)

其實我覺得雖曾有漏水但屋主也願意處理已經是很好了,一般買房子的人真的喜歡這房子也通常會接受,現在這情形,我會覺得應該是買方反悔了,所以在找理由吧.
我覺得對方講的有個地方不對
目前沒漏水狀況勾沒漏水是沒有錯的
誰說只有曾經有漏跟不曾漏過?騙鬼!!
除非現況說明書上就是寫「房屋是否曾經漏水」
但就我所知,房屋買賣的現況說明書上都是寫「房屋是否有漏水」

如果已經修好了,就是沒有漏

如果你有把握被查驗是沒漏水的狀況

就像樓上講的,訂金,頭款都要沒收,過戶回來的費用他們要支付,
另外他們可能還會因未滿兩年轉移被課奢侈稅
另外你房子收回來後要再賣出,如果也要被課奢侈稅的話,民事訴訟請他們賠償

similuroy wrote:
我覺得對方講的有個地...(恕刪)


只有"曾漏水"跟"不曾漏水"
買方說是打電話去問消保官的
中秋節連休四天
我沒辦法再也電話去問...@@

我的的確確已經請人來修
如今若沒颱風來
我也沒辦法驗它到底會不會漏
因為維修之後
一般下雨天是沒看到有滲水
就這次颱風才看到滲水

簽約時有說中古屋有半年的保固
但對方說民法是五年保固
這部份跟我簽約的仲介他說是他的疏失
後面五年他願意負責
不過對方還是堅持解約

至於奢侈稅
他們說可以用什麼"返還"的
好像就不會有奢侈稅的問題了


已經快被這件事搞瘋了

stanley5488 wrote:
其實我覺得雖曾有漏水...(恕刪)


他們是說很喜歡這房子
但有被騙的感覺
所以起毛子不好
再加上帶看的房仲一直玩文字遊戲
他們就更堅持要解約
中古屋的買賣,最大問題通常就是在滲漏水的部份
買方通常都還用新成屋的規格,在要求中古屋的品質
正常的賣方通常都是會修繕之後,才託售
就是修繕的方式和品質能不能被買家所接受

我之前也遇過這種麻煩事(不想再回憶了)
拖了一個多月都不付完稅款
只想再砍我的價格
我只能寄存證信函要求依約定日期付清完稅款
否則依違約處理...才總算解決



只是現在才要解約....相關衍生出來的費用
應該買家要付最多數吧??


至於合約書有註明依現況交屋
當初我也有寫
不過,遇到老油條也是沒輒
他只要在旁邊有另外下備註條件
他一樣可以不承認有接受現況交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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