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們要去拜訪親戚,順便去那個地方玩,會考慮「順便」去他家住一晚嗎?
前題假設是:
1.你和這個親戚家的車程距離約1-1.5小時
2.這個親戚是自己的兄弟姐妹(已婚),你和他(她)算關係良好且平常1-2個月會見個3次面左右。
3.你和他(她)的配偶並不熱絡
4.你會帶自己的配偶和小孩同去拜訪,而你的配偶、小孩和他(她的)的配偶也很不熟。
在以上這樣的前題下,你們會選擇過夜留宿嗎?還是住飯店或當日往返?為什麼?要怎麼知道對方的配偶是否歡迎呢?
又,如果你是這個親戚的配偶,會怎麼看待另一半的家人攜家帶眷來過夜旅遊呢?包括交際應對這段。
希望有經驗的網友,不管是去家人家過夜或招待家人過夜的人,可分享自己的經驗。
★更新:
親戚後來說家裡房間不夠大又熱,不想讓我打地舖,所以已經幫我訂好飯店比較舒服。
那..........我算不算很白目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