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買屋兩個月是12年的中古屋,非頂樓,屋況說明書勾選無漏水,仲介及前屋主沒告知有漏水情形.前天塗油漆時,師傅告知客廳靠窗牆面有五處滲水.我請仲介過來看一下,仲介告知如果是外牆龜裂導致漏水是管委會處理,無法要求前屋主賠償.
隔天我馬上請兩個抓漏師傅過來看,師傅皆說因為漏水牆面有裝鐵窗,鐵窗封死的,他們無法看到外牆,只能推斷最大可能是外牆龜裂造成的.詢問過管委會,跟我確認外牆龜裂漏水是由管委會處理,不過他們沒遇過外牆龜裂漏水問題要開會討論解決方法......兩個月開會一次.
我擔心是假設是外牆龜裂造成,前屋主推到管委會,不願賠償,我要等到管委會處理,如果管委會處理動作很慢,那我是真的要等嗎?之前沒發現是因為原本牆面旁有釘一個櫃子,打掉後下雨天才發現的.
民法有半年的漏水保固,依照此情況,會像仲介說的...前屋主不用賠償我嗎?有這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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