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大家好 有一個問題很困擾
我是大樓的管委會主委
有一個住戶 因為他私人工作關係 在大樓的樓梯間堆滿了他的箱子(內容物是化學成份物品以及塑膠罐)
因許多住戶反應擔心發生災難時 逃生時會有阻礙 加上如果燃燒那些東西可能會變成有毒氣體
現在問題來了 經過多次勸導
1.他認為公共區域他也有權使用
2.他的東西沒有擋住消防設備
3.為什麼別人可以擺放鞋櫃 他卻不能放東西
我的解釋是 因為他們那棟的間距較窄 家裡又沒玄關設計 顧考量住戶方便性 給予放置一個鞋櫃為限
但是他的想法是 殺一刀 跟殺十刀 都是殺 要嘛都不要放 要嘛就是都可以放 不限制
我覺得這樣很自私
買房子我們只買自己家裡面的坪數 雖然有含公設比 但是公共區域並不是他個人獨佔使用的
他將B1樓梯下的空地全部堆滿他的箱子 只留雙人可併行的走道
頂樓的樓梯轉折處全部放滿箱子 只留單人可通行走道
昨天跟他有點不愉快稍微爭吵 結果他今天就來跟我說 他去檢舉我跟幾位住戶的門口有放置鞋櫃
會被罰4-20萬 依照公寓大樓管理法第16條
我都還沒去檢舉他 他反而來檢舉我了!!
想請問 檢舉除了工務局 建管課 還是有其他地方可以檢舉嗎?
管委會有權利做什麼處置 對付這樣頑皮的住戶嗎?
拜託請懂相關法令的朋友們幫忙解答 感激不盡
TDCI-AK wrote:
我的解釋是 因為他們那棟的間距較窄 家裡又沒玄關設計 顧考量住戶方便性 給予放置一個鞋櫃為限
老實說, 我也不接受你的說法.
一樣是樓梯間,你身為主委去為某些人解讀說放鞋櫃情有可原,
而某個人放工作要用的器具就不行.
TDCI-AK wrote:
有一個住戶 因為他私人工作關係 在大樓的樓梯間堆滿了他的箱子(內容物是化學成份物品以及塑膠罐)
因許多住戶反應擔心發生災難時 逃生時會有阻礙 加上如果燃燒那些東西可能會變成有毒氣體
那位住戶的化學成份品與塑膠燃燒會產生有毒氣體,
請問一下, 鞋子與鞋櫃燃燒起來,就不會產生有毒氣體嗎?
多數的鞋子也都是橡膠製品, 有許多鞋櫃也是塑膠製品.
這難道不是雙重標準嗎?
我的看法和其他人一樣,既是公共空間,大家都不准放私人物品,
要一體適用,這才是公平,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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