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01上很少發表文章
偶爾遇到生活上的難題
希望各位網友們能給點不同的意見或看法
事情是這樣的
家裡有一間閒置的房子目前正在出租
今年四月底時房客打電話來通知家母預計住到五月底要退租
所以五月的租金就從兩個月的押金裡頭扣除
等於到時候退他一個月租金即可
家母也同意~雙方對於此事沒有問題
等到差不多五月底要交屋時刻(房客已搬走)
家母到租屋處勘察時大傻眼
前陽台天花板油漆幾乎是完全脫落掉滿地
牆壁也都是壁癌剝落的很嚴重
地板滿滿的都是掉落的牆壁碎屑...
整個陽台像是廢墟一般...
還有主臥室的衣櫃(用了20幾年的那種老衣櫃)
我們用了20幾年&前兩任房客使用時都好好的
現在卻整片背板及上方大發霉
客廳的鞋櫃(是那種從天花板一直連到地板一起成型的櫃子)
也是完全發霉
廚房的天花板也變形有塌陷現象
還有水漬透下來...
還有一些林林總總的小問題(都是跟漏水有關)
問題來了
漏水的問題經查證是樓上四樓(我們家是三樓)引起
他們已經整修完畢
但是完全不知道有影響到樓下(也就是我們家三樓)
當然也不曉得三樓的慘況
經過勘驗我們家被潑及的漏水情形
至少已經半年以上才會這麼嚴重
這半年來(此房客約住兩年左右)
房客完全沒有通知我們(房東)漏水的事情
也沒有問四樓是不是有漏水
照理說房子漏成這樣生活上應該會有很多不舒服的地方
衣櫃發霉成這樣衣服擺得進去嗎?
陽台都爛了看起來好像也不太出入陽台
天花板水漬也不管....塌陷也不管
總之就這樣過了半年房子都爛得差不多了
他才通知我們說想要退租(還是支字未提漏水的事情)
現在房子修繕完後的費用遠超過他還壓在我們這邊的一個月壓金
家母非常生氣.....
房子漏水我們並沒有打算要房客負責(責任也不在他)
但是他刻意隱瞞不報
任由漏水問題擴大
最後他拍拍屁股走人...
至今一句抱歉的話或是不好意思的感覺也沒有
如果他當初肯第一時間告訴我們房子漏水
馬上處理的話也不會拖到問題這麼嚴重
不知道他是什麼心態刻意不報?
是怕修理時影響到他嗎?
放任房子變成這樣也太可惡了吧
我們有跟房客說過這件事情
他則是坦蕩蕩地說他沒有任何責任不關他的事情
一點也沒有抱歉的意思
要我們限時還回押金
我們該如何自保
還是給乖乖退他一個月租金嗎?
還是可以向他求償呢?
懇請各位網友給點意見...
家母也沒有一定要這一個月壓金(遠不及修繕費用)
只是這一口氣啊.....
真是很難吞啊
RoyalGray wrote:
現在是押金要先還他嗎?
然後後續再來談賠償問題嗎?
我們就怕他拿了押金人就不見了
(...(恕刪)
你們的契約拿出來看一看,看是否有以下這一條?
第十一條 承租人之責任
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房屋,如違反此項義務,致房屋毀損或滅失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tenrivers wrote:
你們的契約拿出來看一...(恕刪)
哈囉
租約就是一般普通的房屋租賃合約
裡面是有這一條的喔
但是房客他又傳訊息跟我們說
他已經咨詢過律師
他沒有法律責任!?
flycode wrote:
若是房客在牆面塗鴉亂...(恕刪)
這位網友~您似乎沒有看清楚一開始我PO的文章耶
我從頭到尾就沒有說不負責漏水的事情
也沒有要房客自己重新粉刷什麼的?
“”重點是房客隱匿漏水事實長達半年以上“”
如果他第一時間通知我們
現在房子也不會損壞那麼嚴重
我真的不懂為什麼不跟我們說
一直到了要退租才還給我們一個快要變廢墟的房子...
我猜想或許是怕處理漏水事宜會影響到他們吧
畢竟處理漏水可能要敲敲打打之類的
所以他們寧願一拖再拖
等到真的受不了了反正退租拍拍屁股走人...
flycode wrote:
他住房東所提供爛爛不...(恕刪)
哈囉
我們房子租他已經兩年了
當初交屋的時候是弄得好好的
地板跟天花板都是全新弄好的
並不是你所謂的爛爛的房屋...
我再強調一遍
我們從來就沒有說不負責
但是房客刻意隱瞞漏水事實導致損害變大
難道他一點責任也沒有?
而且什麼叫做收了租金就要承擔這懂鳥事?
這是哪種道理
既然他租了房子
也要做到幫忙維護的責任啊(至少通知會很難嗎?)
我不知道您為何一直誤會&針對我方
卻無視我提出的房客隱匿漏水事實導致問題擴大的問題
反而強調我收了租金就該吞忍一切
漏水事情我們會像四樓求償
但是他們也覺得為何都已經過那麼久了才來講這件事情
都已經半年已上了他們漏的部分早就修好了
而我們因為漏水導致的傷害
經過半年就越來越嚴重(壁癌啊~發霉之類的)
重點是最後房客的態度
一句抱歉也沒有
如果當面道歉承認過失
或許他們有什麼隱情之類的也就算了
但是他至今態度強硬堅決沒錯
真的是吃人夠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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