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遇到第四台的稽查人員來
因為對私接的定義不是很清楚
笨笨的我,因為他第一句問我電視訊號好嗎?
結果後面他問到我家的問題
我告知他,家裡一台,隔壁是我們租的,也一台
結果他告知我,這樣算兩戶,不能共用
後來我才發現我被套話了
查文,都是看到人員會直接要你簽名
或是給通知單等等的
但他只有告知我這些事,也沒有拍照
那我會收到通知單嗎?
我家雖然是共同生活戶,但因為沒有相通
真的需要付兩筆收視費嗎?
那如果在收到通知單後,把線直接收起來了
事後會被追討收視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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