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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主委開大絕 小弟該怎辦?

社區共分六棟
其中有兩棟的室外冷氣排水孔賭塞

主委最近舉辦投票(為何投票,老社區湊不出人來開住戶大會,每次都一兩個人而已)

投票內容
"社區中23號, 25號冷氣排水管漏水, 造成中庭潮濕影響社區人員安全,現調查
冷氣排水管是屬於公共區域還是私人區域?若是公共區域維修費用由社區基金
支付,若是私人區域將由23號,25號兩棟共同分攤支付"
()公共區域, ()私人區域, 註:若無意見或未繳回視為贊成私人區域


冷氣排水管本來就是公共區域的, 主委開大絕, 舉辦預設為私人區域的投票
這社區本就是老社區, 很多包租公根本也不住這, 這預設立場的投票擺明
要我們這兩棟自己掏錢修理

請問這樣住戶該怎麼自救?



2013-07-21 21:4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社區主委
這不叫大絕把 這是爛招
要注意投票內容若無意見或未繳回視為贊成私人區域
就違法了 可以主張無效





上面的回答怪怪的似乎搞錯方向

我用公寓大廈比較常用的術語
何謂共用部分(公共區域)何謂專用部分(私人區域)
這是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就已經是定義好的
並非用投票或是意見調查的方式就可以變更

專有部分:指公寓大廈之一部分,具有使用上之獨立性,且為區分所有之標的者。
共用部分: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以外之其他部分及不屬專有之附屬建築物,而供共同使用者。

所以關於冷氣排水管漏水
以敘述看來應該是全棟性的問題
那這就是屬於共用部分的管理維護
其維護費用應是由社區管理費支出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十條 
前略...
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

因此管委會做此調查是無意義也是無效的
若是主委依然堅持這麼做建議可以向社區的主管機關投訴
主管機關應該就是會派員了解或直接發函請管委會改進了




yu928 wrote:
上面的回答怪怪的似乎搞錯方向

我用公寓大廈比較常用的術語
何謂共用部分(公共區域)何謂專用部分(私人區域)
這是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就已經是定義好的
並非用投票或是意見調查的方式就可以變更

專有部分:指公寓大廈之一部分,具有使用上之獨立性,且為區分所有之標的者。
共用部分: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以外之其他部分及不屬專有之附屬建築物,而供共同使用者。

所以關於冷氣排水管漏水
以敘述看來應該是全棟性的問題
那這就是屬於共用部分的管理維護
其維護費用應是由社區管理費支出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十條 
前略...
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

因此管委會做此調查是無意義也是無效的
若是主委依然堅持這麼做建議可以向社區的主管機關投訴
主管機關應該就是會派員了解或直接發函請管委會改進了




...(恕刪)


簡單說不是管委會發這種東西就可以決定,該空間是共同共有,亦或者是專有部份

一一ˇ wrote:
簡單說不是管委會發這...(恕刪)


是私人還是公共區域,應該都有規定,不適他說了算,

至於投票的問題,
我記得有規定出席要達幾分之幾,才有效力,
如果沒有出席的紀錄,就算不繳回,那也是等於沒出席,
召開的門檻都沒過,投票的結果怎麼會有效力,
利用一下這篇文章問一下各位大大,華廈約50戶,頂樓空間原屬公共空間,也都開放住戶上去曬棉被衣服…,但有漏水情況發生要動用基金做全面防水

但是,頂樓也才5戶人家,其他住戶一聽到要花基金做防水,卻都是持反對意見,直說:那是住頂樓自己要負責的……

開完住戶大會後,果然,寡不敵眾,大家表決通過,頂樓住戶漏水由頂樓住戶自行負擔。


請問一下各位大大,頂樓是大家使用的空間,我們也沒蓋違建,現在表決通過要我們自行負擔,我們可以向什麼機關來反應申訴嗎???

雷小綠 wrote:
利用一下這篇文章問一下各位大大,華廈約50戶,頂樓空間原屬公共空間,也都開放住戶上去曬棉被衣服…,但有漏水情況發生要動用基金做全面防水

但是,頂樓也才5戶人家,其他住戶一聽到要花基金做防水,卻都是持反對意見,直說:那是住頂樓自己要負責的……

開完住戶大會後,果然,寡不敵眾,大家表決通過,頂樓住戶漏水由頂樓住戶自行負擔。


請問一下各位大大,頂樓是大家使用的空間,我們也沒蓋違建,現在表決通過要我們自行負擔,我們可以向什麼機關來反應申訴嗎???


頂樓是屬於公共公間 社區的避難場所
管委會不肯負維修責任
存證信函發出告社區管委會就對了...
有很趣的投票

「註: 若無意見或未繳回視為贊成私人區域」

我來預測一下投票結果:


除了23、25號住戶外,其他人都無意見。

而23、25號住戶會參與投票且全都會投公共區域」

像這種事 ...
通我選擇在夜黑風高時; 如果老天幫忙最好有個颱風來相助。

用CO2高壓氣瓶 (這是水電常用的工具之一)
給它沖幾下, 通常問題就解決了

其實這算公共設施
但如果管委會要認定它是私人的, 也可以。
那表示我把它塞住封死也是我家的事了
到時其它人家不要來吵
雷小綠 wrote:
利用一下這篇文章問一...(恕刪)

我們社區剛開完區分所有權人大會
會議中也是有一個議題跟大大社區一模一樣,
我們社區共59戶,
大家投票贊成由管委會出錢找包商施作防水pu
頂樓本來就是公共區域
管委會也說了頂樓是公共區域,
如果管委會不施作, 那頂樓住戶可以自行找包商施作,
費用由管委會付
所以你們投票方向完全錯誤
假設要住戶出錢,那是否意味屋頂是頂樓住戶的,
那他豈不是可以禁止其他住戶上去?
誰曉得其他住戶有沒有上去破壞
又是不是代表他想再屋頂幹嘛就幹嘛
因為那是屬於他個人的?
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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