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的標題:
違建磚塊雨 砸死值勤警
5年前檢舉擺爛不理 學者批政府殺人
加蓋違建是普遍惡劣的民風
可是大家都習以為常
行政機關怠惰以行政命令發佈
84年、98年後新蓋違建才拆除
但
加蓋違建已經帶給台灣太多問題了
除了影響結構外
違建物的強度如何也是問題
(記得以前颱風天還有鐵皮屋飛過一條街撞死人的新聞)
另外
都更因為頂樓加蓋戶的問題
政府也都不解決
徒增2-4樓與頂樓的對抗
期待朱立倫可以有魄力的拆除
(最起碼有檢舉就拆除、或單純的遮雨棚不拆等)
不要像台中市一樣
竟然計畫透過繳交一筆規費
就將頂樓加蓋合法化
公平正義應該從日常生活做起
建議政府可以頒佈行政命令
透過民眾檢舉
先行發佈自行拆除通知書
若不自拆
即寄發拆除通知書
讓頂樓加蓋戶之頂加變成減損房產價值的因素之一
(因為買的人會因為其有被拆除之可能怕麻煩而不願意購買)
希望以後不會再發生這種憾事了
扣西雄 wrote:
蘋果日報的標題:
違建磚塊雨 砸死值勤警
5年前檢舉擺爛不理 學者批政府殺人
我看那個砸死值勤員警的是沒屋頂的頂樓磚牆,並不算違建吧!?
若那裡是有屋頂有住人的違建,就不會有磚塊掉下來砸人了!
是5年前有人檢舉違建,然後把屋頂拆掉,就不算是違建了!
但沒了屋頂,雖然不是違建,頂樓磚牆沒拆掉,被風吹落才砸死人!
所以,磚塊砸死值勤警員是5年前依法拆除違建造成的,並不是違建造成的。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5/112013071400081.html
據新生街一名經營五金行的業者指出,屋主五年前擅自在七十二號民宅三樓頂加蓋,原本是隔間的學生出租套房,被檢舉違建後,才進行拆除,僅剩下磚頭、水泥維持的四堵磚牆閒置原地,風雨一來成了斷垣殘壁。更扯的是,屋主根本不住這裡,聽到風聲早跑了。因換過前後三名屋主,三人分別推諉卸責,,其中一名屋主恐依過失致死罪嫌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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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跟樓主的認知與訴求相反!
是自以為正義的人(或有利益衝突的人)檢舉違建,
違建依法拆除之後,剩下的磚頭才砸死值勤員警。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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