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被選上當社區的主委,坦白說這種沒薪水的工作,真的是需要很熱心的人最適合,我自認還算不差吧!
但是今年才30出頭的我,自認社會經驗還是很不足,很多事情都不像年紀較長者,處理得當,所以上網來請教各位網友們一些問題
是這樣的,大樓管理費,總是會有人缺繳,或者是故意不繳,要三催四請的才繳個幾千意思一下(已積欠許多個月),但也有少部分是真的手頭很緊的住戶是很辛苦在過日子!
之前原本是用鎖電梯磁卡在“威赫“這些不繳費的人,但今年內政部通過,不得用這樣的方式
所以之前的主委是用3個月沒繳就寄存證信函的方式,訴諸法律行動
但我個人覺得,這對很皮的人,他等到收信開庭後再來繳,這一來一往時效又拖很久了,所以很麻煩,想請問大家你們的社區都是用什麼方式在管理這個問題呢?
另外想請問社區內可以訂立所謂的自治條例嗎?就是社區內的人要共同遵守的一些事項,若不遵守違規,可以略施小逞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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