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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申請自來水→拆違建→合法房屋證明,文長!

今年4月我向朋友借了點錢要在侯硐開咖啡廳,
於是跟媽媽的同事租了她在侯硐車站附近的舊房子,
但那邊山上的居民大部分還是使用山水,且沒有220V的電,
所以我先申請水電,電的方面很順利沒幾天就來裝了~

水的部分自來水公司說需要瑞芳區公所的接水證明,
於是我去瑞芳區公所申請接水證明,
公所承辦人員說要會同新北市拆除大隊現場會勘,
確定不是違建或老舊不堪居住即可~

第一次會勘說門口黃色鐵皮屋是違建,要拆~
所以我請工人拆除後打給拆除大隊過來複查,

第二次來又說不只鐵皮屋,整個遮雨棚都是違建,要拆~
但可留3根最粗的骨架~(整個棚子都拆掉了留骨架幹麻!?)
好,我再請工人把遮雨棚全拆了,留3根骨架~

然後在6/11打給拆除大隊請求複查,
這次更扯了,他說整間房屋都是違建,
叫我要去建築師事務所請他們代辦"合法房屋證明"~

問題來了,爲什麼一開始不講整間都是違建,
在我花了2次錢總共4萬6後才跟我講,
這問題一開始就該告訴我不是嗎?
我是跟人租的,害人家違建被拆我也很不好意思,
但第一次會勘完就該告知申請人整間都是違間,
而不是你講一樣我拆一樣,你講一次我拆一次~

請問各問大大~我如果想完成我的夢想(開咖啡廳)~
我該繼續申請"合法房屋證明"嗎?(有打聽好像不便宜!)
不懂爲什麼要接個自來水這麼浪費時間金錢= ="








2013-06-13 13:1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合法房屋 文長

tai0109 wrote:
今年4月我向朋友借了...(恕刪)


但那邊山上的居民大部分還是使用山水,且沒有220V的電

我想這就是沒接自來水的主因

沒辦法,沒關係就是這樣,找民意代表幫忙吧!
重點就是要紅包
紅包包下去 什麼違建都看不到
這就是台灣的公務員
他給你兩次機會~樓主都沒領悟到............直到第三次...攤牌惹....(猜)


lin102 wrote:
重點就是要紅包紅包包...(恕刪)
愚蠢懶惰的人將會苦於差別待遇和不公平 聰明努力的人將享有各種特權度過充實的人生
山區的房子沒幾戶是合法的,為什麼沒有電和水,你當初申請的時候就要了解,既然電可以申請,水申請這麼麻煩,你就應該繼續用山泉水,再買台好一點的過濾器,進水前粗濾,進水後細濾,這樣煮沸後喝也比較安心。

山泉水缺點是濾心很快就塞住,因為泥沙很多,所以再加粗濾,才能省很多錢。
哦@我現在正申請自來水,文件資料就很多了,每天跑來跑去還沒過關,......查一下網路資料,也是少之又少,沒有範例可參考。
這就是標準作業流程..不給錢就照規定來..慢慢玩死你..不都是這樣的嗎?數十年來的陋習是不會變的..只是從台面上變檯面下的..

tai0109 wrote:
今年4月我向朋友借了...(恕刪)


第二次 在要你拆時.給個紅包就應該不用拆了. 說真的 還第一次聽到 申請自來水裝設.需要會同拆除大隊的....
jen
版主

不知道你有沒有先向附近鄰居問過,猴洞這區的自來水普及率如何?

據我所知:瑞芳火車站附近平面的住戶才有自來水可使用,比較偏遠及山上的社區是根本沒有水可用,只有山泉水可用!(我爸爸的老家在瑞芳大寮這邊,我家的親戚也居住瑞芳這一帶附近,除了靠火車站附近的有自來水,大家都是用了一輩子的山泉水,家家戶戶都有很多儲水設備)

至於房子是否合法,你應該問一下租賃給你的屋主(或者到地政局申請建物謄本資料,不過我不清楚不是屋主能不能申請,還是問一下屋主必較妥當)
除了你自己的損失外,你有沒有租你房子的真衰,整間房子被你拆光光,
你要做任何動作前有沒有知會房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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