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大樓地下室的機車停車位置區以外常有外來機車停放,該屢犯機車無停車證貼紙,而且常常進來停,經拍照給管理室舉發後,也只能貼勸導單,因為該位置於車道斜坡下方所以不規劃停車格(怕發生撞頭意外),但要停還是停的進去,管理室表示無法可管,也不能上大鎖因為被車主告過所以不使用了,只能把這情形列入下次住戶會議...
相信這種違規停車的狀況許多住戶大樓停車場也有,社區公告欄裡排隊等機車位的住戶一大堆,這樣停車的人把我們乖乖交月租的都當傻瓜了嗎?不知道大家遇到這種情形都如何處裡呢?或是本身就是這麼停的朋友,發表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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