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水塔漏水,損壞部分的責任歸屬以及防漏價錢是否合理

您好,公寓華廈因年久,屋頂水塔爆裂漏水向下流至其他樓層,而造成頂樓加蓋部分(超過16年以上,買來就有)以及七樓室內嚴重損毀

水塔這部分大樓已經在去年用公費修繕完成,可是頂加室內防水防漏修理卻要十幾萬

想問一下這部分應該是由誰負擔,各付一半還是全由屋主,或是.

據我了解,是跟修大樓水塔的公司探看後的報價單

如下

內部壁癌處理一面牆(接觸水塔邊緣的)面要價五萬二

那面牆的外牆與地板泥作,防水作業(含層縫)要價...........十一萬兩千

清運,清洗,廢棄物處理 一萬二...

非報價內的工程還要另行加價

保固三年

我是覺得貴得太離譜,真的是抓漏都真的很賺,目前是打算叫他多找幾家來估價,順便看修水塔的公司有沒有合理

一般民眾的確是都任人宰割
2013-05-14 9:01 發佈
chrischi01 wrote:
頂加室內防水防漏修理卻要十幾萬...(恕刪)


要是我應該會連屋頂水塔爆裂用公費修繕 都不會同意,
誰知道是不是加蓋時弄傷的,
至於頂樓加蓋室內就更別想了~
除非拆掉, 還原成原貌,
不然別人為何要幫忙出錢修繕你使用部份?!
以下是小弟個人觀點,若有錯誤敬請指正

基本上違建就是違建,法令上無民國幾年前是合法這問題

若違建本身已危害到大樓結構問題(可請土木技師公會鑑定)

就符合即報即拆的條件

對於原本就不該存在的違建,那麼違建戶應該有自己處理防漏水的認知

若違建造成該大樓滲漏水,該大樓住戶反而可向該違建戶求償處理
各縣市的違章建築管理辦法都會有一條不得修繕或改造加強的規定
目的就是讓時間把這些違章建築消滅
只要對違章建築進行修繕、改造;就可以報請拆除

以上對於違建的敘述我都了解,所以上來看大家看法

我也是認為不管怎樣於情於理也應該由擁有違建的屋主認賠自行修復,

要不然違建還去爭,被其他住戶一講不管多久前的既有違建都會有爭議.
chrischi01 wrote:
您好,公寓華廈因年久...(恕刪)

頂樓水塔漏水源既然已修復,樓下何來需要再做防水?其金額更高達十幾萬?再下實在不解。
這麼好撈的case,我怎沒遇過?
不懂漏水修理概念的客戶真是好宰。
據我了解,是跟修水塔的公司探看後的報價單

如下

內部壁癌處理一面牆(接觸水塔邊緣的)面要價五萬二

那面牆的外牆與地板泥作,防水作業(含層縫)要價...........十一萬兩千

清運,清洗,廢棄物處理 一萬二...

非報價內的工程還要另行加價

我是覺得貴得太離譜,真的是抓漏都真的很賺,目前是跟他說多找幾家來菇,順便看修水塔的公司有沒有合理

一般民眾的確是都任人宰割

chrischi01 wrote:
據我了解,是跟修水塔...(恕刪)

要是我承作,可能不用 1/10就搞定。他們是把小問題當大工程來施作,例:磁磚縫缺損是修補即可,相信對方一定是說全數磁磚打除重貼吧。
現在修補材料已相當先進,局部修補已相當容易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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