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第二間房,想申請自住(主要希望水、電、房屋稅、土地稅等能用自住條件計價),請教幾個問題:
(1)辦理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自住,需要把戶籍遷入嗎?
(2)如果兩間房都是同一個人擁有,那怎麼辦?戶籍不是只能有一個?
(3)是不是上面兩個辦好後,水電費就會自動用自住費率計算?水電帳單是不是可以自己指定要寄到哪裡去?
(4)有人曾經請買賣房屋時的代書代辦過嗎?還是得自己去才行?
以上請教有過經驗的網友們,謝謝!
ans: 是的,你要帶房屋權狀正本+戶口名簿+身分證(+大頭照) 然後到遷入的戶政單位
(2)如果兩間房都是同一個人擁有,那怎麼辦?戶籍不是只能有一個?
ans: 只能有一個沒錯, 你先去成立新家的戶口,舊家沒有人沒關係,
但是只能有一戶是自宅的地價稅,另一戶若是也要用自宅的地價稅 也可以,但是一定要是直系親屬遷進去(夫妻為共同體--->就是夫妻也是只能一戶的意思)
(3)是不是上面兩個辦好後,水電費就會自動用自住費率計算?水電帳單是不是可以自己指定要寄到哪裡去?
(4)有人曾經請買賣房屋時的代書代辦過嗎?還是得自己去才行?
ans: 要先跑完第一個流程-->拿自用住宅申請單給代書--->一個月後會收到平信通知
^^ 今天剛去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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