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
小妹我家去年整修,一樓增建了二十幾坪的空間,這個空間規劃為大廚房與房間和衛浴, 廚房污水也是直接排入化糞池,重點來了, 一年以內的時間我廚房的污水管嚴重堵塞, 兩英吋的管子幾乎堵住,臨時請了水電來幫我通管,發現問題還有點嚴重!
首先,之前的包工沒幫我裝陰井,再加上污水管的泄水沒做好,所以廚房污水管轉了兩個彎出去後, 污水管裡幾乎有1/3的水量(這也是為何我的污水管整個塞住的主因),所以今日又找了其他工程行來看,老闆很驚訝之前包工施作的方式,再來他得知我的化糞池是10人份FRP的,他說廚房污水更是不可以流入這顆化糞池(因為化糞池的水位也是很高), 如果污水要入化糞池應該入的是環保化糞池,所以想請教前輩這種說法是正確的嗎?
因為目前要釐清責任問題,如果是設計有問題,我是希望重新處理的費用設計師應當要付一半!可能嗎?
第 49 條
沖洗式廁所、生活雜排水除依下水道法令規定排洩至污水下水道系統或集
中處理場者外,應設置污水處理設施,並排至有出口之溝渠,其排放口上
方應予標示,並不得堆放雜物。但起造人申請建造執照時,經當地下水道
主管機關認定該建造執照案屆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一項規定之建築期限時,
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可容納該新建建築物之污水者,得免予設置污水處理
設施。
前項之生活雜排水係指廚房、浴室洗滌水及其他生活所產生之污水。
新建建築物之廢 (污) 水產生量達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公告之事業標準者
,並應依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辦理。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 29 條
給水排水管路之配置,應依下列規定:
十、排水系統應裝存水彎、清潔口、通氣管及截留器或分離器等衛生上必
要之設備。
十一、未設公共污水下水道或專用下水道之地區,沖洗式廁所排水及生活
雜排水皆應納入污水處理設施加以處理,污水處理設施之放流口應
高出排水溝經常水面三公分以上。
十二、沖洗式廁所排水、生活雜排水之排水管路應與雨水排水管路分別裝
設,不得共用。
水污染防治法
第 8 條
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廢(污)水處理,其
產生之污泥,應妥善處理,不得任意放置或棄置。
第 25 條
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應自行或委託清除機構
清理之。
前項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建造、管理及清理,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及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規定。
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屬預鑄式者,其製造、審定、登記及查驗管理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 51 條
污水下水道系統或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違反本法第七條第一項或第八條規
定,依本法第三十八條或第三十九條處罰鍰者,...
你所謂的設計師應是受僱人、執行業務
他違反的法令
第三十七條 違反第三十二條第一項未經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許可,將含有
害健康物質之廢(污)水注入於地下水體或排放於土壤者,處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三十九條 法人之負責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
執行業務犯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十七條或
第三十八條第二項之罪者,除依各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
自然人亦科以各該條之罰金。
洗衣機及浴室、廚房的洗劑常常就含有害健康物質
洗衣粉的廣告都曾告訴你就是他們害死魚類的
法是這樣;但實際執行的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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