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的問題是.祖產原本由3兄弟繼承.老2因為向地下錢莊借貸.因而被法院查封拍賣.當初拍賣的時候.法院有請地政畫出建物.以及建物追加部分.並且有標示.而老2的房子當初興建時.房屋座落位子.也有佔到其他編號土地.當然也是自家兄弟(老大的地)所以就沒計較了.但現在因為老2房屋土地被拍賣了.標到的地主提起訴訟分割.法院請地政繪製(土地複丈成果圖)卻與當初法院拍賣的(建物測量成果圖)完全不符.原本老二(新地主)房屋(原建物有侵占到的)被這麼一畫.卻變成只侵占到違建的部分.已經有去地政反應.但是得到的答案卻也是推給法院.如果要照地政(土地複丈成果圖)下去分割.是否會嚴重影響法院法官判決.是否能提出異議?或是重測?但不要再是同一組測量單位.請知道的大大給予答案很少發文.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