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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停車格

最近小弟住的大樓規定

汽車停車格只准停放一輛汽車

不准另停放機車 (腳踏車似乎可以)

...

請問一下 其餘大樓也有這種規定嗎 ?

沒有買車的話 那我買的汽車停車格就只能租給別人嗎 ?

我只是想說 我停放一輛機車在我的汽車停車格內

也沒有阻礙到其他使用地下停車場的住戶

這樣子也是不行的嗎 ?
2013-03-06 21:4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大樓停車格
停車格到底可不可以停機車或腳踏車完全由社區管委會決定, 與其他社區怎麼停完全無關.
管委會決定 不過現在的情況 應該都會讓汽車位兼放機車位.
若當初規劃每戶有一部機車位.基本上還是不夠使用.>>有些家庭都超過2輛機車+腳踏車
以我家大樓為例 汽車位是開放自家機車停放.這樣子就抒解公有機車位不足的情況..
大家都皆大歡喜...
當然機車清潔收費也不一樣 公有機車位每個月收50元 停在自家車位小收20元
規約沒規定,只要不超出停車格,停幾台都行
規約有規定,且無權利濫用情形,應依規約之限制



節錄自判決書

判決書一......規約沒規定,可以停機車
訂於(規約授權)停車辦法內之使用限制,無效

系爭停車位屬...約定專用部分...
,物理構造上無獨立性,使用機能上則有完全之獨立性(特定人停放)...,
...約定專用人對其停車位得完全自由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之干涉,..
...系爭停車位若未逾越其停車格...,且未妨礙其他停車位使用者權益,即不應干涉其使用;
...
社區規約,...未就約定專用部分之停車位如何使用有所限制,
規約..約定被告得另定使用辦法規範者,乃「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之使用管理事項」,
並不及「約定專用部分」,
此外,並無任何限制...使用屬約定專用部分之停車位之約定,

系爭停車位...在車格範圍內,..可自由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
包括停放任何車種、車數...,被告(管委會)亦不得干涉。
..............................................................................
判決書二...規約有規定,且無權利濫用情形,不能停機車
且基於安全考量,b2以下機車位也不得停放機車


原告應遵守系爭規約第28條約定,其行使系爭車位所有權受此約定之限制:
(一)區權人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得排 除他人之侵害...
惟...此等權能僅能於法令限制範圍內自由為之,
如國家法律、...、當事人間有限制所有權行使之約定,區權人即應於限制範圍內為權利之行使
...
(三)...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權利濫用禁止原則,...
主觀上有無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客觀上..綜合權利人因權利行使所能取得之利益,與其權利之行使對於他人及社會國家整體
可能造成之損失,加以比較衡量。
...
...系爭車位所有權是否受損..,
以評估車輛種類、數量、消防安全及防空避難後而為停車位之設置而言,系爭車位原即規劃為停
放汽車之用,...,禁止...車位停放機車,...無侵害...所有權之故意。
..從公共安全加以思考,...
任由B2以下樓層汽車車位所有人停放機車,進入B2以下樓層車輛之數量顯然增加,
不無公共安全之顧慮,並有逾越使用執照所載使用用途及設置目的之疑慮,
原告逕於系爭車位停放機車之舉之合法性,即非無商榷餘地。...
機車採用較多易燃材質,倘於B2至B5樓層停放機車,一旦發生火災,恐一發不可收拾,
洵有消防安全考量之必要。
況...地下室...未採..機汽車分道,...碰撞機率提升,人身安全及財產保
障受到考驗,非無禁止機車進入B2以下樓層之需要。

有大樓是完全沒機車位的,地下室沒,一樓也沒 - 拍謝,這棟的人沒機車。當然也不可能會把東西放停車格內(被鄰居笑死。。。)

但,基本上,大樓地下室都有機車位,畢竟大多數人都有機車的需求。管的較好的只能停機車格,汽車格只能放汽車,腳踏車等等都不能放。管的較方便的就隨意。

這幾種哪個好哪個不好因人而易。你們那棟是哪種在這問不會有人能很確定的告訴你的。問看看一樓大廳這棟的規定就知道啦。
謝謝大家的回覆

了解到不同社區和大樓的作法

再來去跟管委會溝通看看
我們社區很嚴,車位就真的只能停汽車,雜物機車腳踏車都不行停

雖然有點抱怨,但是整個停車場的景觀就很佳..

gerechiou wrote:
停車格到底可不可以停...(恕刪)


自己的社區應該可以自己規劃吧
我贊成停車格只能停汽車,甚至汽/機車分開管理樓層或車道
1.停機車,放腳踏車,堆放雜物影響瞻觀,並有失火燃燒的疑慮
2.雜物或車輛過多可能會導致刮傷鄰車
3.多一台車就是多一個鐵捲門開關的使用率
4.機車常會貪方便逆向或鑽車位行駛
好處只有讓用戶貪小便宜的停放車輛與堆放雜物,把看不見得成本加在所有用戶身上。

我以前看房子的時候都會去看一下地下室和樓梯間有無堆放雜物,看看管委會有沒有管理的魄力與社區住戶的水準如何。
以前住的大樓.汽車格不能停機車.機車位不夠使用.更慘的是 機車位明明就是5格 硬塞8輛機車..要牽的時候簡直要命.很多女性為了要牽機車.腳都擦傷.割到...
現在住的大樓 根本沒有這問題.汽車位停機車 會凌亂? 我倒覺得不會.
會發生機汽車不同道意外? 沒發生過..
我只看到一個現像..很多上班的女性.很輕鬆的發動機車.腳往後退..就騎車出門了.
在也看不到.使盡吃奶的力 硬把機車拖出來..下班也容易找到機車位.不用再挪它車喬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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