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最近剛裝潢完成
在裝潢過程中我們家和樓下的有一面牆發生了滲水的現象
我們有去找總幹事詢問
他說那面牆裡面是大樓的自來水管道間
而我們的水電師傅有在那面牆挖個小洞來看
他說水是從我們的樓上滴下來的
所以應該不是我們家的水管在漏水
因為那面牆是屬於共同管道間
我有查過如果是共同管道間漏水,則須由管委會來負責維修的費用
可是現在總幹事說
因為是我們家裝潢造成牆面震動才讓水管(現在還不確定是哪一層樓的水管)鬆脫導致漏水的
所以這整個抓漏及維修的費用要由我們這戶單獨來負責
但是他自己也曾說過
我們這棟大樓是國宅,施工品質本來就沒有很好
其他棟的住戶的同一面牆也有發生過漏水的現象
現在想請問的是
管委會或是其他樓層的住戶真的可以宣稱是我們家裝潢導致其他樓層的自來水管鬆脫漏水,所以必須由我們來負責嗎?
還是我可以堅持說這是公共管道間漏水,必須由管委會來負責呢?
在下才剛處理一件案例,特此分享。
這種案件花費不高,重點是要找對方向,錯誤的判斷就算花數十萬把建物開挖也不見得能找到漏水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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