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條巷子沒有畫雙向道線,但是是雙向通行。
整條巷子幾乎都有停汽車及機車,道路仍能容許一台汽車通行,但兩台交會時必須非常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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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一樓的住戶把自家門口改建為停車室,並且有鐵捲門告示不得停機車
如圖
![[提問]占用防火巷違建,大門擴建佔用水溝蓋及馬路等等如何檢舉?](http://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1301/mobile01-b4fed5b78bb37c341ddd0185fdb9464e.jpg)
此住戶家中有三台汽車,裡面停兩台,外面停一台
外面這台時常靠得很後面,影響到我大門的正常出入(因為還有住戶的摩托車、腳踏車)
昨天我的機車停在左邊這個車庫門的左邊,大約是那個小門的再過去一點點。(沒有擋到車庫以及他家門)
今天早上發現後照鏡整個被打歪(FT150 原廠後照鏡,需要很大力才有可能整個歪掉),當然我不太計較這種事,畢竟在外停車難免。
但是正當我要騎車準備上班的時候,這家住戶跑出來找我嗆聲,要我以後不要停在車庫的兩側。
當下我很納悶,我既沒擋到妳車庫也沒擋到妳門,憑什麼不准我停。
於是就吵起來了,當他把車庫門打開的時候我傻眼了。
因為他的車子是直接前頭進去停,所以停在兩側會讓他的車子不好進去。
但那應該不是我的問題吧? 以巷子的寬敞度是可以很輕鬆的倒車入庫,但她卻不准我停在這旁邊。
平常是能不停就不停,但有時候晚上出去或下班比較晚 才會停在這兩邊(大家都知道這戶超機車)
大家互相,才能有方便的使用權。
但今天吵架過程對方提到,因為他住一樓,所以他有道路上的使用權。
基於這種想法及態度,我真的認為這戶有必要被檢舉,而之前就有稍微觀察過,這戶的建築明顯占用右邊的防火巷,如下圖。
![[提問]占用防火巷違建,大門擴建佔用水溝蓋及馬路等等如何檢舉?](http://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1301/mobile01-592a334acf65161c6e22247f99761add.jpg)
當然這點也有在吵架的時候拿出來吵(對方說覺得不滿就去檢舉)
所以我想詢問關於這方面的檢舉該如何處理呢?
還有擅自移動他人機車 是否構成竊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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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覺得,停不進去是不會先把自己另一台車移走嗎?
為何要大家配合妳破爛的停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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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謝各位大大的回覆以及建議。
我會去檢舉試試看。
並不是討厭他停車,而是討厭他的態度。
那條的確是防火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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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函了 , 好像也真的有人來勘察了
一、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規定,83年12月31日以前之既存違建或既存違建依原規模無增加高度或面積之修繕行為,得列入分類分期程序處理,予以拍照列管,暫免查報處分;84年1月1日以後及施工中之新違建,則當依上述規定予以查報。
二、有關您反映本市中山區龍江路331巷13號1樓涉及違建乙案,經派員現場勘查比對本府都市發展局航空照片查有涉及新增違建部分,本處已依規定予以查報,俟行政程序送達完成後依序處理。。
另外感謝各位大大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