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居住大樓的隔條馬路的商業大樓設有數根基地台, 請NCC量測後, 得到NCC符合法規的回覆.
以下資訊供有興趣的諸君參考
a. 高頻電磁波單位是功率密度-毫瓦/平方公分(mW/c㎡)或微瓦/平方公尺(uW/㎡)
環保署環境建議值為4500000微瓦/平方公尺(uW/㎡), 也就是450萬uW/㎡
b. 本人以儀器TM-195在距離微波爐(2.4GHz)5-10公分處, 量到2-20萬uW/㎡(視火力設定)
以台灣的國家標準, 即便整天貼在火力開到最強的微波爐旁, 也是符合法規的
以下網頁抄自國內一家防電磁波的公司詳述他們替台灣的中央政府機關做電磁波防護工程的案例
案例一: 行政院衛生署
參見http://www.moxiecorp.com.tw/htmfiles/y_shield_cases_new_04.html
節錄如下:
1. 局長室窗戶前電磁波約 1.16mW=1,160 uW
2. 局長辦公室採用 Topas 屏蔽布,屏蔽後降為 4.1 uW
3. 局長室牆壁使用 HSF-54 電磁波屏蔽漆塗裝
4. 上完屏蔽漆與面漆後-電磁波降為 1.5 uW
案例二: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參見http://www.moxiecorp.com.tw/htmfiles/y_shield_cases_new_02.html
節錄如下:
1. 立法院前約 2,920 uW
2. 牆壁塗 HSF-54 屏蔽漆
3. 窗戶使用 EVOLUTION 屏蔽布
4. 屏蔽後降為 7.5 uW
依照環保署環境建議值450萬uW/㎡來看, 1,160 uW/㎡是非常安全的, 為何衛生署局長室要做電磁波防護工程?
如果以上工程都是官員自掏腰包施作, 那無話可說; 如果是用納稅人的錢去施作, 檢調豈不是早該主動偵辦? 這跟先前聽過的新聞"公立學校的校長用公家的錢蓋有床有衛浴的校長室", 不也一樣要受彈劾?
在租屋處(靠山)用相同儀器量到值是低於0.1uW/㎡. 這種情況下, 手機顯示訊號滿格, 通話兩端聲音非常清晰.
儀器(TM-195)附的說明書上有列舉出三個歐洲國家的"輕度干擾區"與"嚴重干擾區"數值:
1. 俄羅斯: 嚴重干擾為, 大於0.02W/㎡, 也就是20000uW/㎡, 即2萬uW/㎡
2. 義大利: 嚴重干擾為, 大於0.1W/㎡, 也就是100000uW/㎡, 即10萬uW/㎡
3. 瑞典 : 嚴重干擾為, 大於0.04W/㎡, 也就是40000uW/㎡, 即4萬uW/㎡
如果說明書的資料為真, 那台灣人的體魄可說是比義大利的拉丁人要強健45倍, 比瑞典的日耳曼人要強健112倍, 比俄羅斯的斯拉夫人要強健225倍.
台灣的環保署環境建議值450萬uW/㎡, 究竟是那些官員/學者制定出來的?
這些官員/學者能否公佈自己制定環境建議值前, 制定後的財產變化?
這些官員/學者能否公開澄清他們絕對是依照專業訂定450萬uW/㎡的值, 而且絲毫未受到利益團體與民意代表的影響?
這些官員/學者是否曾在400萬uW/㎡的環境下待過10分鐘?
我家頂樓訊號最強處也不過幾十萬uW/㎡, 歡迎這些官員/學者到頂樓來搭帳蓬度過一天一夜, 如果沒有頭痛身體不適的症狀, 也能睡個甜美的好覺, 我就願意相信450萬這個建議值是對人體無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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