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棟公寓有五樓,一層兩戶
我住在五樓,三年前買的
前屋主頂樓無加蓋
最近天花板一直狂漏水
想要搭鐵棚(四面不封只有頭頂上加一個蓋子)
來防止下雨直接下到頂樓的地版
需要跟什麼單位申請嗎?
還是直接搭就可以了?
需要住戶的同意嗎?
其他住戶一說到錢就說漏水是你們自己的問題
頂樓算公共區域 有什麼辦法可以讓其他住戶一起分擔嗎?
請有經驗的人分享一下 謝謝
比方說,屋齡在20年以上且也的確是要搭設四周開放式的鐵皮屋頂。再來你所要做的就是請相關的專業技師鑑定房子是有漏水的問題,以此做為申請搭設鐵皮屋的原因,向當地的主管機關申請。
但在那之前,有幾點你需要稍微注意一下
1。有關頂樓使用權的問題。因為一般公寓頂樓平台是屬於共有之部分,所以除非其它樓層住戶有簽署建築物使用同意書,同時同意你驟家擁有頂樓的使用權並放棄未來提告的權利,不然日後會衍生不少問題
再來,以一般公寓本身並無設製管委會來說,頂樓平台滲漏水要修復時所有住戶還是得要共同分擔修繕的費用,此是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所述。
倘若其它住戶仍執意不負擔此相關修繕費用的話,身為頂樓滲漏水的直接受災戶的你,為免損失逐漸擴大是可以先行採取相關修繕動作。唯在修繕時需以專證信函告知其它住戶,同時保留所有修繕所衍生的單據,以作為日後向其它住戶請求分擔相關費用的依據。
但若是你本身有和其它住戶簽訂所謂的「分管契約」的話,則其它樓層住戶是可以不用分擔修繕費用的。
以上是針對搭設鐵皮屋所可能衍生的相關法律層面與你做個分享。
但針對是否搭設四周開放式的鐵皮屋頂即能有效阻止滲漏水所造成自家天花板漏水問題則仍有待商榷。因為倘若真如你所說,造成室內滲漏水的主因是因為雨水的直接滴落,並沒受到任何遮蔽物的阻礙所以才愈發嚴重。但若是這樣的話,我想即便搭設四周開放式的鐵皮屋頂的成效應該也不會很大。
因為倘若雨水在滴落時受到風力的影響而改成斜向的滴落,那麼雨水穿過開放式平台進而滑落至頂樓地坪上也不無可能。而此也還是可能造成你家室內天花板滲漏水的情況產生。差別是在於症狀的輕微還是嚴重而已。
所以對此,我認為或許有必須去思考一下看看。
jeffyuan19840420 wrote:
依你的情況來說,有符...(恕刪)
忘了說我的住家是在新北市
新北市有符合台北市政府的方案嗎?
相關的專業技師鑑定
請問是要找什麼單位呢?
土木工會嗎?
1。有關頂樓使用權的問題。因為一般公寓頂樓平台是屬於共有之部分,所以除非其它樓層住戶有簽署建築物使用同意書,同時同意你驟家擁有頂樓的使用權並放棄未來提告的權利,不然日後會衍生不少問題
所以我需要讓十戶住戶都簽同意書嗎?還是跟我同門牌號碼的五戶呢?
再來,以一般公寓本身並無設製管委會來說,頂樓平台滲漏水要修復時所有住戶還是得要共同分擔修繕的費用,此是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所述。
根據上面的資訊,可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強制請他們共同分擔修繕費用嗎?
另外你有提到雨是會受風力所影響,這個問題我有想過,也知道並無法完全的不讓雨落下到地板
只是希望能減少雨直接下在頂樓地板上,雨量太大造成漏水,另外也會再針對地板做防水工程。
robell520 wrote:
忘了說我的住家是在新...(恕刪)
基本上新北市這邊針對頂樓加蓋的規範的確是沒有台北市來的嚴,但若本身在搭設時並不符合法律程序,還是會隨報隨拆。此部分需問當地主管機關會比較清楚。
再來,專業的技師鑑定這點,應該是找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都有在提供此鑑定服務才對。
另外針對其它住戶的同意書而言,按理是需要同一棟的所有住戶的簽名同意書。因為他們都擁有頂樓平台的使用權。除非當初有另外簽分管契約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是的,完全正確。可以據此相關條文請其它住戶共同分擔修繕的費用。當然在現實的狀況中,可能會遇到有住戶不願分擔的情況發生,而為了日後不與鄰居交惡你因而選擇不走上法院一途,也是只能摸摸鼻子自己承擔所有費用。但是,日後你便會擁有頂樓平台的決大部分使用權。詳細的部分可以查閱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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