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住了快兩年一年簽一次已經過了要簽續約的日子房東過了一個月還沒連絡打電話過去才說他很忙忘記了然後又要漲房租1000並改簽兩年我媽很生氣說他不主動聯絡還突然漲房租不想繼續租房東竟然說他已經開始刊登帶人來看房子只給我們一個月時間搬走而且房東這個房子並沒有登記租屋而是自住但還是租給我們好像是逃稅但我不知道有什麼辦法檢舉他
我想樓主應該沒把契約內容看清楚!1.所有租賃契約近九成九都是承租方要提續約與不續約並非是出租方!2.租約簽立前房東沒說不能調漲房租,且契約也沒載明,合約到期承租方不主動提,然後在怪罪房東提漲租金,接著要檢舉讓房東倒楣,只能說房子租給妳房東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