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是一個新的社區,新的管委會剛成立不久,前陣子回家看到電梯裡公布欄公告公共空間禁止放置私人物品
例如:鞋櫃,腳踏墊.
當下看到這則社區公告,心理面並無特別的感想,直到最近有社區鄰居問我,為什麼自己的家門口不能放鞋櫃,不能放腳踏墊,跟我抱怨說社區管委會,也管太多了吧!
我當下並無多做回答,只說規定不能放,那就收起來吧
我想表達的是公共空間不是大家共有的嗎?能不能把鞋櫃,跟把擺其他私人物品,這不是常識嗎?還是本來就可以擺自己的東西在門口?
還因為沒工作...所以時間恨多....
他的門邊剛好是逃生門..而他家就擺一個鞋櫃...
你跟她說放鞋櫃可能會阻礙逃生...如果出是誰要負責?!
他拍胸口妳說...他負責....
你問他會甚麼一定要擺鞋櫃再梯間?
他說夏天鞋子擺家裡很臭!
但梯間因為他放的鞋子...味道也很難聞!
最後跟他說已有案例處罰擺放鞋櫃的人...
他就說這地區算公設...他有出錢買...為什麼不能放他自己的東西...
而社區也報請市府建管處前來處理...建管處也宣告他違規...
社區管委會也寄出存證信函請他限期改善...
他們家來一招"相應不理"...
遇到如此鄰居...真的是無言!
臉皮厚的跟犀牛皮一樣!
這幾天我去問了我們家的管委會,社區總幹事仔細的答覆我
舉凡社區內任何一處公共空間都不得擺放私人物品,因為社區管委會
剛成立不久,所以有很多規範並不是不做,只是要給一點時間
總幹事大致跟我說明針對"違規佔用公共空間的住戶"管委會的處理辦法
在此提供給各位參考
1.引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告社區告知社區所有住戶,不得佔用公共空間
違規佔用住戶請在15天期限內改善
(一般公告出來後,多數違規住戶看到後都會有自知之明,會收起來)
2.針對死皮賴臉的違規住戶,總幹事行道德勸說,另外再貼勸導單到違規戶門口
(有些人用解釋說明這行為是違法,他就明白了,因為可能看不懂公告)
3.做完已上2點還是沒效,那就等15天的規勸改善時間到了,由社區管委會
拍照存證,函請縣政府使用管理科裁罰
總幹事說,只要有送違規照片跟管委會的勸導公告這些資料,使管科就會開罰了
而且罰很重..4萬~20萬,可連續開罰
另外我有偷偷問總幹事,那時間到還是沒改善的住戶,管委會真的會送件到使管科嗎?
總幹事說,管委會對這違規問題的處理態度很強硬應該會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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