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詐財的技倆,01朋友要注意這種手法~>

去年存了一筆錢,要用來改善自己的居家環境,在台中找了一位土水來整修房子,過程中看著夢想中的房子成型,真的很高興,有經歷過的朋友看到這都會會心一笑吧~
經歷了敲敲打打的6個月,房子也到了收尾的階段,雖然經濟上壓力很大,但努力工作不就是為了更好的生活,但這時卻發生了一件很另人無力又生氣的事,土水收了我所有的工程款,也結清了,但土水請的水電卻來告之他還有錢沒有收到,土水這時也避不見面了....
看到這很多01的朋友多少都有看過這樣的血淚文章,我不想也變成其中一章....,去開了調解會,水電也知道我的錢己付了,他昧著良心也是要向我討,很無耐,也告之水電我不可能出二次的水電錢...
又過了約一二個月~......
有天收到了一封公文,是法院的,大意就是水電告我要我支付水電錢,公文裡就是依據什麼什麼要求什麼什麼...,我想只好去法院講清楚好了,但這時我看到水電告我的名稱是”額外追加的水電工程”?WHY~?再往下看~有估價單,但當然不會有我的簽名,再看下去.....有證人???
證人是....."土水”!!!

有沒有搞錯!?....後來到了開庭的日子,進了法院,上了被告席,其實法官問原告和證人比較多,我是被告,但我總覺得是要有被告坐在那才對,法官整場只問我一句而以....像是充人頭的感覺..
土水做證說水電一開始是他的下游包商,後面是我自己雇請他的,言下之意是我另外雇用土水的水電來整修同一間房屋的水電工程,我是找自找麻煩嗎?
法官問水電你錢是跟誰拿的,水電說是我交錢給土水拜托土水轉交給他,土水證人也說他是收我的錢轉交給水電的,法官是有問說~"很奇怪耶!你說是業主雇請你施做額外的水電工程,但錢為什麼都要經過土水再拿給你?"
水電用額外水電工程來告我要土水沒付的錢,可以避開土水合約的水電工程,然後土水又去當水電的證人,這二個人是什麼關係我不知道,但現在看來真的要看法官知不知道他們二個是有串通好的...
這個土水就是統包商,現在是他拿了我的工程款和水電款,他的水電又要跟我再要一次,土水改說他沒包水電....那跟我收17萬的水電款是收什麼?
雖然我是以我和水電並無任何合約,故原告無理由來陳述,但最怕土水吃了我的錢脫身沒事,水電又可以跟我再拿一筆水電錢,而我拿他們一點辦法也沒有,用這種手法打契約也沒用處了吧...
有01的朋友可以給我點意見嗎?我是指有沒有什麼法條可以反告的?
目前還在打官司,PO上來跟01的朋友分享,希望我是最後一位受害者了....(我也不想啊~~~)
2012-08-15 11:04 發佈
LASER POWER wrote:
去年存了一筆錢,要用...(恕刪)

樓主當初的估價單和付款簽收的單據都有留下嗎? 沒有的話就危險了
請原告出示工作的款項與明細
1. 土木包的水電 工程項目,應收款項,實收款項
2. 水電自己額外幫您做的工程項目,應收款項,未收款項

既然他要用這名目收你兩次錢
請他列出所有項目和金額,你必須請另一家水電幫您做目前你家水電工程所有估價
再把他所列的金額和你已經付款給土木的金額與另一家水電的估價樣本請法官比較裁決
是否有詐欺罪成立(同樣的工程收兩次錢的狀況)


當初的估價單和簽收單都有保存下來,這也是不幸中的萬幸了~
估價單上是這樣,水電部份是有二筆,一筆是水電配管費8萬元,另一筆是衛浴設備費9萬元(一間三萬),額外的水電工程10萬元,這筆是有增加電燈迴路,所以土水多收一筆,所以原工程款是17萬元,這筆是付清了,額外的水電工程10萬元,這筆也付清了,那時土水也告之水電部份的費用到此結束~
那知水電說只有收到一筆10萬元的工程款,衛浴設備的錢他都沒收到,還剩下18萬的工程款要跟我拿,水電的明細中也包含了衛浴設備和管線費,水電應該是沒拿到錢,被土水給吃了,但反過來二個聯手敲我錢,真的是很強的一招啊~我還未從官司的驚嚇中恢復...

把付款給土水的明細和水電實收應收列出來給法官看應該可行,不然法官有跟我講~”如果人家真的有做,錢不多該給就給人家吧~”....聽到都快昏頭了....法官你是沒看到我有付了27萬的水電款嗎???真的無言......
你付錢給水電/土水時沒簽收嗎?

LASER POWER wrote:
當初的估價單和簽收單...(恕刪)
忍忍忍
付款給統包(土水)都有付款證明,這點是沒問題的,但是水電是統包的下游廠商,我並沒有和這位水電有任何的合約,也沒雇請他額外施做水電工程,我只對一位統包,我水電加額外的水電工程都是跟統包講的,錢也是付給統包,問題就出在統包收了我的錢並沒有付給水電,水電拿不到,統包或許週轉有問題,反而去當水電的證人,如果法官沒查清楚,以為我沒付錢,但實際我是付了27萬的水電錢給統包,到時再要我付錢給水電,那我付給統包的27萬就是白白被吃了,還要再另外支付那個水電要的水電款~
而我並無任何理由支付水電款項,因為我沒雇用他也沒叫他額外施做額外的水電工程,就如同很多的血淚開箱文,設計師跑了,下游的包商只找的到屋主,屋主是跑不了的(房子沒腳),但屋主有付錢,也算是受害者,但告屋主要錢可能還要的到錢,設計師怎麼找的到人???
不知道官司什麼時候能結束,到時再來PO訟案開箱文吧~
原來如此, 是土水把水電的$給私吞了.

我都直接各別找人來修理, 不給統包, 才比較能避免此情況.

LASER POWER wrote:
付款給統包(土水)都...(恕刪)
忍忍忍
這次就有經驗了~以後也會各別找人處理,新屋開箱文還開不了,訟案開箱文到是可以提前開箱...
有時知人知面不知心,當初也是想在金額上談,但被我的律師一言道破,你跟水電沒契約關係,主張無理由就可以了,你付了27萬,但水電要18萬,金額不同,法官會把它分做二筆不同費用,談錢就輸了,而水電也無任何合約,水電要舉證才行~
在法庭上看著二個加起來快120歲的長輩講謊話~那種感覺真的很讓人不齒
訴訟結果?

LASER POWER wrote:
這次就有經驗了~以後...(恕刪)
忍忍忍
一開始估價單 都有寫就沒有這種問題了


估價單內容要寫到工程負責人自己的部分 還要有負責人發包出去廠商的報價
只付估價單寫的價格 除非另有追加

他們在庭上講的跟常理不同 違反邏輯 但是你沒有證據 也只能在上訴 拖時間而以
就算最後贏了不用付 我看改裝好入住的心情也報銷了

看你打的 好像是土水跟水電 一起準備要坑殺你 水電當原告 土水當證人
你說你有付款證明
在最後尾款時 土水應會在給你 寫詳細的報帳單 把追加的部分列入
也就是你應擁有最後該給付的所有項目報價單

這時候你把所有的匯款資料 跟最後報價單拿去給檢察官
確定給付金額以達到該工程所有費用


現在的問題點 該不會是你的報價單上寫的項目沒有包掛水電 或者寫得很籠統
導致法庭上 無法證明該款項有部分是給水電的?
你是否可以明確的指出 報價單上水電的部分?

這我就不曉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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