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夫妻都是在工廠上班..
目前我再家休育嬰假帶兩個寶貝大的(4歲還沒上幼稚園)和小的(1歲)
最近因為不景氣...公司常常沒加班
原本薪水又要繳房貸快2萬.還有車貸1萬.加上一些信用貸款
每個月老公的薪水都卡的很緊..每月固定支出約4.5萬
我有開始拿手工回家做..
白天要顧小孩晚上趕做手工..也是很累人
前幾天老公問我要不要把桃園這的賣了..還掉房貸和車貸和一些債務..還有剩一些錢..可以回花蓮生活..
目前計畫應該是先賣桃園的房子..但是要租衣間住把家具都搬到租得地方..還要清空整理一下才能賣......
工作是要先找還是回花蓮後再找?(聽說工作機會很少)(還是要直接創業??)
花蓮是有老家可以住..但是公公住那..必經沒和公公一起生活過..我很直接的和老公說我不想和公公住...而且老家是屬於老公的叔叔的(公公是最近比較認份上班..之前都不上班又愛喝酒.問題很多....沒錢繳水電導致老家被法拍..是叔叔標回來的..怕公公沒地方住)
所以我希望一定是要在花蓮買間自己的房子..
老公想說至少這樣每個月只要背房貸..壓力會低一點..等小孩大了都去上學了..我也可以去上班..存錢的機會比較大..不像現在都被錢追著跑....
有沒有不錯的意見可以交我們該怎嚜處理嗎??感恩..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