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您好
小弟住家的管委會之前因為貪汙所以被取消了
現在由各棟樓自治管理
大家協議有停車位的住戶是可以停放機車的
因為小弟無汽車
所以機車也就停放在停車位裡了
現在問題是
小弟大約一星期回家一次
幾乎每次機車都會被撞倒
期間大約長達半年了
寫過告示請車主注意不要再撞倒
但是那位大哥依然是我行我素
繼續撞倒小弟的機車(有時候會牽起來~有時候沒有)
已經不管敦親睦鄰這件事了
小弟根據動線上來判斷應是隔壁車主所為
因為他的車位上擺滿雜物(其實都是油漆桶)占了1/3空間
為了貪圖方便都會倒車進入我的車位再開進他的車位
現在打算處理的方式是
1消極性的做法:
在自家停車格上做柵欄(但不知道合不合法)或是堆雜物
讓他無法倒車進入
2:積極性的做法:
A:砸車(最不願意的做法)
B:向環保署舉報他的堆放易燃物品
C:錄影蒐證循法律途徑解決(偏向此方法)
若要此做法請問大大小弟需要如何做呢?
需要到警局備案嗎?事前需收集哪些證據呢?
小弟的相機拍攝並無日期顯示這樣可以使用嗎?
很苦惱的問題~麻煩各位大大幫忙~感謝
小弟就是要支持騎樓機車退出還拿到恐嚇信~~
真是目無法度~~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4&t=2832052&p=2#37064244
我的建議是您留紙條寫上不要再撞我的機車
錄影存證中...之類的
然後看看有沒有辦法裝針孔自保
...有拍到的話再拿來mobile01,大家一定會幫你砲轟的~~
哀! 社會上就是有這樣的人~ 而且我的case當中還大言不慚說這叫"台灣人的人情"...
真的是...很糟糕!!
以上淺見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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