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想請問各位大大,新成屋的大樓建商在賣的時候都有先向買家"預收"管理費(例如:三萬元),待管委會成立後會移交給管委會當基金,那新大樓的大廰會客室的桌椅及會議室內的桌椅....諸如此類的花費,是由預收的管理費支出或是建商要支出(在售屋廣告時已提到有這些物品)??或是所預收的管理費必須全數移交管委會??有那些支出是建商會在預收管理費中扣除的??~~~~以上,謝謝各位大大的答覆。
我們社區大廰會客室的桌椅及會議室內的桌椅....諸如此類的花費是由建商支付,建商造冊給管委會。預收的管理費(基金)是全額移交,且規約早就規定如要動支此款項,需區權會通過,我們社區是放在定存,平常支出是用新收的管理費支出。
說說常見的,因為這並沒有硬性規定到建案看房子時通常除了銷售中心的擺設外其餘所看到的,等到建商撤離後幾乎都是會留給社區使用至於預收的管理費則是等到開始交屋後就會開始用來支付保全清潔等人事及日常開銷結餘的部份等到管委會成立後再全數轉交給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