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後來土水說有追加的部份錢還沒給清,我請他把房子收尾後再來談,後來談的時候意見不合就不歡而散了...

前天收到了土水的民事訢訟單,土水去告我了!
他拿了四張估價單當證物,要跟我要尾款,因為房子是我媽的,所以我媽也是被告..
我有打電話給他,跟他說價錢有争議的項目可以再談,你這樣就告我,那後面怎麼談,房子還有漏水的地方你也不來處理,只想拿錢~
但土水說:大~家~法~院~見!

目前情況是土水有四張估價單,但其實我只有看過第一張,其它三張都是完工後才拿給我看的

跟他有争議的就是後來的三張,因為有重復項目所以就争論起來了,比如浴室有貼磁磚但又請了第二次,說磁磚比較好要多加錢,結果一加就是三萬元...><,還有沒做的項目有請款,這些估價單都沒有雙方的簽名,所以當初我和他吵起來時的原因在這,完工後又拿估價單來我怎麼收?錢也不好賺耶~
土水也告我媽是因為她是房子的所有權人,他還有提出假扣押,這樣他是不是可以跟我媽要求付款?mobile 01上的朋友各路人馬都有,也有各自不錯的見解,希望能幫小弟一個忙,感謝再感謝!
1.無合約只有估價單,我是不是要去找出他估價單上不合理的地方據理力爭?
2.工程是我和土水談的,想把房子弄舒適點,但土水連我媽都告,這樣也會有事嗎?有付款明細上有我和土水的簽名
3.萬一輸了,我家房子是不是會被法拍?他根據估價單上寫多少就要付他多少嗎?
希望大家能幫幫我,我對法律不了解,怕會有不好的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