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持有人

最近我們夫妻買了一間預售屋,當初是我老公簽約的。
買屋前我們也說好,房屋的所有權是我,銀行貸款是老公。
因為第一次買屋都不懂,沒在簽約前問清楚,想問各位,如果當初簽約是老公,
那房子的所有權就是老公嗎?如果是,我可以要求改成我嗎?
2012-04-28 11:3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屋 持有人
其實現在為了保護男生或女生不要人財兩失

都是以實際支付方來認定

也就是說就算名字是妳的

但是都是由男生的戶頭支付

那抱歉

以後男生只要上法院主張權利

房子還是會判給他 ( 當然如果妳能證明你有出一部份 , 就變成依出資持分一定比例 )

如果真得要凹男生

就是叫他那錢用贈與給你 ( 不過貸款就要妳去背 , 他在定期贈送現金給妳去支付 )

由妳那邊去支付

這樣被打官司要回去的機會會比較低啦

PS.都啥時代了 , 何必要一定登記在妳身上勒 , 依出資比例 ,共同持分吧

0426227 wrote:
最近我們夫妻買了一間...(恕刪)


這種事跟老公談
不是跟外人談

如果是講好的
為何不跟老公談?
好奇怪!
dgg wrote:
這種事跟老公談
不是跟外人談

如果是講好的
為何不跟老公談?
好奇怪!

因為心懷不軌想強罷佔

chin-4696443 wrote:
其實現在為了保護男生...(恕刪)




都是看誰付款的

名子是老公還是老婆 意義不大

只看錢 是從誰的戶頭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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