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10年華廈,頂樓,最近我家正樓下有一間房漏水,經查的結果,說是從我家浴室漏的。不過我家一點漏也沒。
樓下鄰居找了師傅,要拆了我家廁所和隔壁房間才能抓漏,但所有費用要我們負擔,我攵母竟然同意了(???)
問題是,房子也不是我蓋的,從新房子住入10年來我們也沒有變更過任何東西,我實在不懂為何我們要負全責:拆了自己家還得付全額?
是我不明事理還是哪裡有誤判?可否請有經驗大家建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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