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下房間漏水,我家該出錢修嗎?

我家是10年華廈,頂樓,最近我家正樓下有一間房漏水,經查的結果,說是從我家浴室漏的。不過我家一點漏也沒。

樓下鄰居找了師傅,要拆了我家廁所和隔壁房間才能抓漏,但所有費用要我們負擔,我攵母竟然同意了(???)

問題是,房子也不是我蓋的,從新房子住入10年來我們也沒有變更過任何東西,我實在不懂為何我們要負全責:拆了自己家還得付全額?

是我不明事理還是哪裡有誤判?可否請有經驗大家建議一下?
2012-04-15 22:4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樓下房間 我家
claire wang wrote:
我家是10年華廈,頂...(恕刪)


如果確定是你家浴室漏到樓下
當然是你的責任

當然你想主張共有樓板一人一半也可以

另外你也可以主張你要自己找廠商處理
如果是全額你付費,樓下就沒立場不讓你找廠商
反正他要的結果就是不漏水下來

但如果你主張一人一半,那找廠商你們自己就要協調

還有,浴室本來就很容易滲漏水...
要是我
我會自己找師父來看吧!

先確定到底是哪裡出問題
再來講責任分攤

我應該不會同意鄰居自己找的師父來收錢還要把我家拆了@@


樓主,漏水問題跟房子是不是你蓋的沒有關係,基本上管路都是有年限的,就跟人會老會生病一樣
漏水問題會發生不外乎防水層失效,管線漏水,如果確定是你家的浴室漏水導致樓下漏水,
就必須負起修繕的責任,好好的與鄰居溝通,不然到時對簿公堂結果也是要乖乖負責


"按「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或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為之,並負擔其費用。」「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下稱本條例)第10條第1項、第12條,定有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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