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隔壁的房屋拆除共用牆的問題

各位大大:

想請教關於鄰居房屋拆除後的共用牆的問題,
上個月鄰居可能因為改建拆除舊房,留下目前坑坑洞洞的共用牆,
目前與鄰居溝通但是鄰居的房子已經賣給A集團,
所以該A集團說目前改建計畫仍在開會中.

但是由於我家也是早期的舊屋,共用牆外露的部分也有土厝牆.
而對方拆除的過程中把某片共用土厝牆拆除導致目前門戶洞開.
(當時對方說會協助用鐵皮封住開口,結果目前音訊全無)

想請教的問題是
1.A集團要改建拆除房子時,不用鑑界嗎?(因為我沒被通知)
2.房子拆除後留下的共同牆,拆除方是否要負責維護?如果是我應該如何增取?
如果是我自己要維護的話,如何判定可修復的界線?因為沒有鑑界.
3.我想要修復牆面避免日後漏水和門戶洞開,但是沒鑑界所以沒辦法,
所以我應該請代書寫存證信函給對方,然後再申請鑑界嗎?
4.還是申請地方調解?申請方法?

感謝回復.
2012-03-30 22:42 發佈

T5400 wrote:
各位大大:想請教關於...(恕刪)


自推一下,感謝各位的幫忙!!
我也想知道~有人可以解釋嗎?
T5400 wrote:
各位大大:想請教關於...(恕刪)
共用土厝牆拆除

兩方共用被一方拆除,造成另一方財務損失

我的看法~報警,問警察是否以毀損報案

T5400 wrote:
1.A集團要改建拆除房子時,不用鑑界嗎?(因為我沒被通知)
2.房子拆除後留下的共同牆,拆除方是否要負責維護?如果是我應該如何增取?
如果是我自己要維護的話,如何判定可修復的界線?因為沒有鑑界.
3.我想要修復牆面避免日後漏水和門戶洞開,但是沒鑑界所以沒辦法,
所以我應該請代書寫存證信函給對方,然後再申請鑑界嗎?
4.還是申請地方調解?申請方法?
...(恕刪)


我猜A集團應該想施壓然後再把你家買下

拆時人在應該可要求鑑界可是你不在,所以應該是要告他毀損了吧!

不過告毀損還是要鑑界(還是要自己先去申請鑑界)(收據要留、還要自己準備界釘)

破損牆壁都要照相(留證據)

你自己先用鐵皮圍好吧!(收據都要留好)

有破損的牆遇風雨會更快壞。

應該會搞很久!!

看有沒有辦法直接找A集團要球他們復原比較快!
進行一切行動之前
先找建管單位,找到當初興建時共同壁協定書再說
或私下簽定的共同壁協定書
如果找不到,那就是以地界為準,你家外牆超出了地界,對方有權要求你拆除
或把地賣給你;你不拆,對方可以向法院申告,如果對方勝訴,你還得付對方拆除費

最好不是共同壁,你也沒有越界,對方卻破壞了你的外牆
如果你要繼續住,地界到那還是得確定 ... 鑑界
萬一是共同壁找不到共同壁協定書
快去把牆自費補好,就算土地不是你的,地上權是你的
維護現狀且不是不堪居住;是首要的


有可能!

sly-1 wrote:
我猜A集團應該想施壓...(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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