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此冷氣室外機是否為違建,請大大幫忙看一下。

最近買了一間邊間的房屋(幾個地主委建剛蓋好的)在2F,

看屋時就發現1F有把冷氣室外機放置於外牆處,如縮址的圖所示
http://ppt.cc/e_VB

鐵皮以下為1F自己隔出來的倉庫,然後他們在鐵皮上放置室外機,

室外機頂部已超出2F地板之水平約15cm。


簽約時有告知2F屋主(賣方為委建地主其一)請1F屋主把室外機遷走,否則無法完成交屋。

當下2F屋主(賣方)還很甘脆的說和1F屋主(委建地主其一)原本就是鄰居好很喬。


現在快交屋了,2F屋主喬不攏,開始要我們讓步,想也知道不可能讓步。

就透過小黃仲介傳話,給的折衷方法跟理由也很瞎,

說1F可以簽切結,屆時若夏天到開始使用冷氣,之後覺得受不了反應再遷。

我就想說,搞不好到時我說熱,你說不熱,又有得吵了!

更瞎的就是說,原本2F的那個窗就是設計不打開的。

這個就更ZZZZ,當初也是覺得多個窗通風好才買的。

大樓(2F含以上)的室外機都是放在大樓前方的雨遮處。為何1F就要跟別人不一樣。

1F前面有小庭院,都可以拿來蓋個小水池了,怎不拿來放室外機。

小黃看我們態度很強硬就說,以後大家都是鄰居,要好好談之類的,也是要我們退一步。

我們當然是完全的不理會,也下狠話,不遷走室外機就不交屋。

以上~~~


有大致在網路上找相關的法規,但都沒有很切確的答案,

也沒有找到和我們類似的安件。


比較相近的就可以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8條,來請他們拆掉。


煩請高手大大們詳解,謝謝!
2012-03-18 1:29 發佈
tmh670429 wrote:
最近買了一間邊間的房...(恕刪)


如果真的要玩那麼大的話 就用違建查報要點 去處理

反正一般這種違建 也不太可能有能力提出 它是老違建的證據

被抓到了 也只能拆

但 想也知道 未來這間房子不符合 千金買屋 萬金買鄰

感謝,已查到囉!

十九、設置於法定空地上之露天空調設備,其高度在一.二公尺以下、體積在一.五立方公
尺以下,且未占用騎樓地、開放空間、法定停車空間、巷道或防火間隔(巷)者,拍照列管。

高度有超過了!而且下方的鐵皮下方的儲藏間也算是違建!

現在回想也蠻可笑的,當初管委會說要提高管理費,以提升該社區租屋人的品質,
但地主(該社區有屋權的還是地主居多)本身的素質有好到哪去呢?
為了自己的私慾而讓別人受苦,還拿要我們讓一步。
到頭來,受苦的還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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