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為小弟家的停車場是屬於平面式的地下停車場,車位屬於停車場的角落位置 近日來發現管理委員會私自在我的停車位後方的車道上面畫上停車格並且將他出租給他人使用!
並且跟管理委員會多次反映都毫無下文,請問一下各位大大我該如何應對,該函請相關單位處理嗎?
2.而且最近還發現一樓的商家們在他們的店面後面也就是大樓的理面停滿了一堆員工的機車,並且有些擋住消防通道還有一些是直接在屋簷下,管理委員會都似乎視而不見更加誇張的是大樓主委更是商家之一 那這樣是否有包闢嫌疑?
因為停車位此事沒有解決我是否可以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拒繳管理費??
如果我想進去蒐證卻被阻攔我可以協同警察處理嗎 ? 警察會理我嗎?!
關於上述的1'2點我應該跟哪些有關單位舉發 來保障自己??
可請各位幫我解答
謝謝!!!
啄木鳥xD wrote:
1.因為小弟家的停車場是屬於平面式的地下停車場,車位屬於停車場的角落位置 近日來發現管理委員會私自在我的停車位後方的車道上面畫上停車格並且將他出租給他人使用!
並且跟管理委員會多次反映都毫無下文,請問一下各位大大我該如何應對,該函請相關單位處理嗎?
2.而且最近還發現一樓的商家們在他們的店面後面也就是大樓的理面停滿了一堆員工的機車,並且有些擋住消防通道還有一些是直接在屋簷下,管理委員會都似乎視而不見更加誇張的是大樓主委更是商家之一 那這樣是否有包闢嫌疑?
因為停車位此事沒有解決我是否可以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拒繳管理費??
如果我想進去蒐證卻被阻攔我可以協同警察處理嗎 ? 警察會理我嗎?!
關於上述的1'2點我應該跟哪些有關單位舉發 來保障自己??
可請各位幫我解答
謝謝!!!
首先,無論如何,不得拒繳管理費。
關於第一點:地下室停車位的劃設,建設公司規劃時要送建管處(科)核准,管委會
無權擅自增、減車位。(區權大會也不可)
所以,就算租金歸社區所有,也不可以。
寫個存證信函給管委會,屆時向建管科檢舉,或上法院告侵佔。
關於第二點:社區公共區域不得堆放雜物、佔用,可以向各縣市政府主管公寓大廈管
理的單位提出檢舉。
綜合以上,自己出來選上委員、主委是最好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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