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說一聲就要把附的電器索回

房東住在樓上的頂樓加蓋層,我們住正下方一整層公寓,
當初住進來時房東(或前房客?)留下一些電器和一堆莫名其妙的東西,
但其實比較像是他們那邊放不下把這邊當倉庫,
像是骯髒到爆炸的沙發(我們根本不敢坐)、大而無當的家具、破爛到無法使用的書桌...
還有鞋子、雨衣、好幾頂安全帽......

因為我們東西也不多,就把他留的東西都收到那些櫃子禮眼不見為淨,
可是一年多來房東陸續按個門鈴就要求拿回掃把、小烤箱、循環扇...等等東西,
那些東西本就不是我們的,拿回去無可厚非,
但是這種把這邊當倉庫、要的時候說一聲就要我們挖出來還他的感覺很不好。

昨天房東毫無預警洗了水塔,洗完直接傳簡訊跟我們索取一半費用,
我們傻眼之餘,回簡訊表示清洗水塔是維持屋況的必要支出,不應該額外向我們索取,
結果今天房東又傳來表示他自己也是房客(意謂房東是他爸...),該筆費用房東已經同意支付,
但是要我們清洗歸還另一台烤箱。

這種感覺真的好差阿!
當初說得好聽,附有多少家具、用品,但是陸續說一聲就要求拿走,
附的家具一大堆也都是不堪用的,請他清走又說這樣未來不好租,所以不願意清,堆在那邊長灰塵。

好抓狂。
2012-02-24 15:0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東 電器
準備搬家吧!!
planecookie wrote:
房東住在樓上的頂樓加...(恕刪)
沒辦法...合約如果沒談好,沒有白紙黑字的話那就很機車了,租房子還是要選擇一下房東!不然有錢的都是老大
真的...我們準備年中合約到期就要搬走了!
lily11533 wrote:
準備搬家吧!!...(恕刪)


對阿,所以我們也沒打算爭什麼,但也不想忍受,就是摸摸鼻子搬走了~~
allannalla wrote:
沒辦法...合約如果...(恕刪)
清洗水塔. 應該屬於房客使用的必須維修..
但如果是硬體水塔方面. 則該屬於屋主.. 抽水馬達也是..

同樣的類似. 燈管屬於房客.. 但燈座跟電線總開關屬屋主..
使用冷氣(費用)屬房客.. 冷氣壞了維修則算屋主..

基本上就是屋主以現狀良好交給租客.. 租客恢復原狀還給屋主..

以上個人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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