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買了一戶透天預售屋,三樓半的建築,契約上說頂樓放置水塔,但卻發現建商是要放在三樓工作陽台,而不是我所認知的三樓半上,這樣又占了我的三樓後面工作陽台的空間,要求改至三樓頂,竟然要加價,而且還要負擔到三樓頂的不鏽鋼鐵梯費用,這樣合理嗎?
三樓頂在合約中有提到會留太陽能加熱的管線。
不清楚為何不銹鋼梯要消費者自付呢?
所以兩個疑問
1.頂樓到底是哪一層樓。
2.透天三樓的不鏽鋼梯都是要自己另外付錢的嗎?
懇請有經驗的過來人幫忙解惑! 謝謝!
我現在住在11'12樓,一直以為放眼看過去家家戶戶四樓頂的水塔和不銹鋼梯都是買房子本來就應該裝的位置(水塔)和設備(不鏽鋼梯)!
可是我還是不太明白,合約中的頂樓,消費者認定為三樓半的上面。難道不對嗎?
三樓都蓋了一半的面積了,認定它的上面才是頂樓不是正常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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