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社區管委會剛成立~
我為新主委~
頂樓漏水
頂樓發存證信函給管委會
要管委會處理,且本身不願意協調分擔
因為管委會要花一大筆錢(動用公用基金)
也是要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
如果區權人不同意施作
管委會要如何處理?
因為大樓也不麼有錢呀
實務上
頂樓漏水由管委會負責出錢的大樓比例有多少?
可以請住戶部分負擔嗎?
                                    
             從 APP 打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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